关于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德保政府网 2017-03-22   点击:16896

全县各中小学校:
   为弘扬和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7 年“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教育活动的通知》(桂教民教【2017】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展示八桂风采。
    二、活动时间
    根据自治区安排,今年“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的时间为 3月 20 日至 4 月 20 日。各学校可在此时间段内相对集中地开展各项民族文化教育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民族文化。利用升旗仪式、校园广播、黑板报、校园网络等形式,介绍我区各民族传统节日以及相应的民族文化。通过班、团、队会活动,全面介绍各民族各种节日的来历、有哪些风俗习惯,让学生对传统节日和民族文化有更广泛的认识、更全面地了解。
    (二)参与节庆活动。学校组织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节庆活动,让学生充分参与节日民俗、民间技艺、歌圩文化等活动,亲身体验民族文化魅力,提升民族文化素养。
   (三)开展实践活动。利用“壮族三月三”假期及其前后双休日,布置学生完成相关民族文化实践任务,如收集民间故事、学唱山歌、学习制作民族工艺、参与节庆活动采风、开展民族文化调研等,锻炼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四)组织成果评选。围绕传统节日和民族文化,组织绘画作文、摄影、制作等活动成果评选,并将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和宣传,丰富学校民族文化教育成果,进一步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校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水平。
    (五)其他。各学校可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当地民族文化特色、习俗,创新教育活动形式和内容。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确保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取得成效。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本校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亮点,营造浓厚氛围,促进民族文化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     
   (三)使用民语,凸显特色。
    1.使用民、汉两种文字开展宣传。学校组织开展的民族文化教育活动,相关宣传标语、横幅、背景墙、宣传资料等应尽量做到同时使用民、汉两种文字。
    2.使用民、汉两种语言主持活动。学校开展“壮族三月三”节庆活动时,有条件的地方,主持人应尽量做到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和本地民族语言主持节目,丰富节庆文化内涵,贴近生活实际,吸引更多的师生和群众参与活动。
    3.以壮语为载体开展文体活动。壮汉双语学校要以 “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以壮语为载体的文体活动。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从活动安排、实际情况、活动效果、新闻报道、成绩经验、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并于 2017 年 4 月 24日前将总结材料、活动图片(1—2 幅),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语委办(电子邮箱:dbxywb001@126.com)。
(五)未尽事宜,请与语委办联系,联系电话:3824987。
                                        
                                       德保县教育局
2017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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