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9日,自治区供销社在桂林举办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业务培训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研究部署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参加培训的有自治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健,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李杏,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梁纪豪,副巡视员荣树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改革办有关人员;各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改革办负责人;各县供销社主任,共160多人。
在培训班上,自治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健亲自上第一课,作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的专题授课和改革形势辅导,传达学习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王健指出,一要充分认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地位作用;二要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三要学习贯彻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会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四要重点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五要确保经济运行持续较快增长;六要强化措施推进综合改革。要求各市、县供销社抓住机遇,深入学习和运用好《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加快打造为农服务“三位一体”新模式、加快推进“县基合一”治理新机制、着力打造全区系统性经营新体系、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经营网络、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参与全区精准扶贫工作和发挥联合社职能作用。要尽快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尽快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政策文件。
梁纪豪通报了全区供销社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了下半年工作要求。荣树来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学习解读,介绍了文件起草的基本情况、文件的主要内容,提出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建议。全体学员还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授课辅导,现场参观了临桂区供销社和永福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典型,交流学习综合改革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