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月三”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大新政府网 2017-04-10 01:57:39 点击:4751

在“壮族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县纪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推动党员干部形成文明、有序、节俭、环保的祭扫新风。
     节假前,县纪委通过编发廉政短信、廉政约谈、集体谈话等多种方式打招呼、提要求,明确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有关廉洁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以权谋私,令行禁止,在老百姓面前做好文明扫墓的表率。
     节后,县纪检监察部门还将开展三月三、清明节假日“四风”反弹情况督查活动,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督查:是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是否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是否在祭扫中以立碑、周年等名义,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2017年以来,县纪委始终狠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农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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