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大新政府网 2016-11-22 05:42:05 点击:3601

关于《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吕光哲

一、贯彻实施情况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消防安全工作良好氛围
  1.以《消防法》宣贯为主线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防范能力,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发展,2013年以来,我县以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消防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据统计,2013年以来,共印发《消防法》单行本1000余册、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消防法》稿件400余篇,设置消防公益广告牌3块。
  2.广泛开展“消防七进”活动。为建立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自2013年以来,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让消防宣传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3.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结合“四个能力”建设,着力加大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培训力度。累计培训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1000人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演练90次;各社会单位组织消防演练120次,累计培训新上岗工作人员2万余人次,使广大员工基本掌握灭火逃生常识、熟练掌握应急措施,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企业员工的防火意识。
  (二)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建立健全消防保障机制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消防法实施以来,我县及时建立和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各年度均与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和平安地区等考评内容范围,并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严格奖惩,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工作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2013年以来,召开全县消防工作会议20次,研究部署各项消防工作,分析我县消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逐步推行社会单位自主管理责任制。积极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学习文件精神,各单位都能较好地落实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以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完善并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进行内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
  3.充分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县政府坚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工作计划重要内容,并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严格落实,有力保障了消防工作开展。2013年至2015年我县财政共安排消防经费2143.75万元,其中2013年563.91万元,2014年795.76万元,2015年784.13万元,经费落实力度居全市前列,其中2014年居县消防大队年度经费到位全区第五,并在2014年-2015年期间,县政府投入大量经费购置了城市主站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和一系列个人防护装备,为全面实现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新发展、新跨越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4.不断深化消防队伍建设及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将合同制消防员的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现役人员经费安排40000元/人.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经费安排45000元/人.年。同时组建了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目前,县消防大队有1个二级普通消防站和1个政府专职消防站,共有官兵53人,其中干部7人,战士9人,政府专职消防员37人,文员7人。消防车有7辆,其中: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水罐消防车2辆,抢险救援消防车2辆,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共载灭火剂容量19.5吨,其中载水16.5吨,泡沫液3吨。全县专业消防能力和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三)统筹谋划,加强建设,积极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
  1.积极编制县、镇两级消防规划。我县依法将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与城市基础设施同建设、同发展,县级消防规划已于2006年完成。桃城镇、雷平镇、硕龙镇、全茗镇和下雷镇已完成消防专项规划。
  2.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消防设施。为切实提高城乡消防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下一步我大队将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快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据统计,目前全县共有市政消火栓75具。
  (四)部门联动,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消防整治整改工作
  1.大力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工作。2013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障碍物"、"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和"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等消防专项治理活动15次。整治期间,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多次联合深入单位检查指导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推动了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发生。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狠抓重大火灾隐患整改。2015年来,县消防大队与行业部门建立联合机制,对全县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2015年期间共检查社会单位990家,发现火灾隐患100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06份,督促整改524处,实施消防行政处罚50起,责令5家单位和场所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行政拘留1人,罚款41.68万元,临时查封24家单位,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家,完成整改1家。通过加大消防执法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消防法》的贯彻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够完善,各职能部门对消防工作的监管力度还不够,联合和综合执法、长效监督的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齐抓共管局面还未真正形成。部分单位和乡镇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一些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个别大型建设工程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法规,未批先建,未验擅用,特别是民生工程如学校建设、廉租房建设、棚户改造工程、农家乐旅馆、重点企业建设工程等存在未批先建,未验擅用较多,处罚难度大。
  (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除桃城镇、雷平镇、硕龙镇、全茗镇和下雷镇外,大新县还有部分乡未进行消防规划;县城区现有消火栓数量75具,完好数仅为52具,其余25具仍在建设当中。此外,市政消火栓、消火水源建设跟不上城区道路建设,部分乡镇市政消火栓欠账较多,部分乡镇无市政消火栓。
  (三)城镇居民小区消防隐患不同程度存在。部份商业住宅小区原规划标准不高,机动车停车位不足,消防通道常被停放的小车占道,不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小区无统一电动车充电处,各户自己拉电线,给小区的火灾抢险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四)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消防宣传教育普及率低,防火灭火知识缺乏;消防基础设施薄弱,部分乡镇没有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大部分乡镇未建立专兼职消防队。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管体系,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要经常对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镇之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配合协作。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县消防工作管理水平。
  (二)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把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目前要加大经费投入,抓紧做好全县乡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解决乡镇市政消火栓和消火水源建设欠账,夯实消防基础。
  (三)强化火灾隐患治理,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始终保持消防安全工作处于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对不按要求整改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消除其侥幸心理。
  (四)进一步推进辖区网格化管理,不断增强派出所消防监管能力。以乡镇(街道)为大网格,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全镇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中网格”、“小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通过构建“三级网格”,确保了消防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五)深化消防宣传培训,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群众、新闻媒体、标语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开辟消防宣传栏,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形成良好的社会消防宣传氛围。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七进”活动,以学生、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农村留守人员等群体为宣传重点,建立工作示范点,增强消防宣传效果。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制定村镇消防规划指导性文件,将村民住宅、商业网点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基础设施等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加大气力解决农村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积极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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