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保 县 妇 女 联 合 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保支公司
德妇发[2017]3号
关于开展“产业到家 牵手妈妈”健康脱贫
“关爱女性两癌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县直(驻德保中、区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妇委会(女工委):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女性来自工作、生活、家庭各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以及其他各种因素等,妇女“两癌”(指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已经严重危害到女性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国妇联专门开展了“两癌”筛查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妇联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产业到家 牵手妈妈”巾帼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桂妇通〔2016〕10 号)和百色市妇联、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关于开展“产业到家 牵手妈妈”健康脱贫“关爱女性两癌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县妇女“两癌”的预防和救治工作,关爱女性健康,使我县“两癌”患者获得经济保障,助力广大妇女“健康脱贫”,现就开展2017年德保县妇女“两癌”保险工作开展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保险保障具体内容
(一)产品名称:《国寿关爱女性生殖健康团体疾病保险》。
(二)投保范围:凡年龄在十六周岁至七十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劳动的女性作为被保险人,以当地妇联或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保支公司投保该保险。
(三)保险期限:该项保险期限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责任:在一年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在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为:乳腺癌、宫颈癌等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五)保险费:每份50元。
(六)保险金额:在一年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在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为:原发性宫颈癌、乳腺癌保险金额为50000元。
(七)其他具体投保事项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百色分公司下属各县支公司具体负责办理和解释。详细以《国寿关爱女性生殖健康团体疾病保险》条款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两癌”保险工作是惠及广大基层妇女群众健康的“好事、实事”,是对妇女“两癌”疾病的一种风险防范。
各乡(镇)妇联、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妇委会(女工委)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当地妇女“两癌”保险的宣传工作,在妇女“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参加“两癌”保险,为妇女身体健康提供一份经济保障。
(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职工福利费等项目开支,为女职工办理一份实实在在的保障。
(三)本项目工作由县妇联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保支公司团体业务部具体落实。
县妇联联系人:
杨妮(县妇联主席),联系电话13788167088
甘秀欢(县妇联秘书),联系电话1397766555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德保支公司联系人:
韦春色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保支公司经理),联系电话13877641315。
成员:韦孟敏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保支公司专员
黄彩芬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保支公司专员
何美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保支公司专员
黄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保支公司专员
德保县妇女联合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德保支公司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