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天平”为我县旅游发展保驾护航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大新政府网 2016-07-26 09:03:14 点击:3395

“感谢旅游巡回法庭法官的公正判决!”近日,原告陆某握着大新县旅游巡回法庭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原来,陆某与大新德天管理处签订了一份摊位经营协议,由陆某经营德天瀑布景区53号界碑照相摊点,后因大新德天管理处未能提供相关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导致陆某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实际经营。为此,陆某要求大新德天管理处退还27.5万的租金及2万元押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12598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陆某便向旅游巡回法庭提起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旅游巡回法庭法官联合景区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调处,但由于双方争议比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旅游巡回法庭根据查清的案件事实,依法判处大新德天管理处退还陆某租金及押金共计29.5万元。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判,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大新德天管理处也表态将履行判决确定之义务,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据悉,拥有世界第二大跨国瀑布——德天瀑布等众多旅游景点的大新县,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各种旅游纠纷也日益增多。为及时化解旅游景区各类矛盾纠纷,大新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结合全市开展的“特色司法服务月”活动,于2016年5月12日,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巡回法庭通过与县旅游、工商、物价、交通、消协等多部门联动,重点对景区内发生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害纠纷和涉及旅游经营住宿、餐饮、经营服务等旅游服务的合同纠纷案件提供服务,全力打造“流动的天平”。截止7月18日,该院旅游巡回法庭共接待游客投诉和法律咨询180人次,开展法制宣传80人次,联合调处各类纠纷21件,受理涉旅游民事纠纷案件2件,结案2件,审结率100%,诉讼标的额达35万元,特色司法服务新模式成效凸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旅游巡回法庭高效便民的优势,不断探索旅游巡回法庭便民司法新举措,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为大新旅游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程说。(黄莉艺 邓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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