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文件
百绩发〔2014〕2号
───────── ★ ─────────
关于印发百色市2014年度县(区)绩效考评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百色市2014年度县(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已经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百色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2014年8月20日
百色市2014年度县(区)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开展好我市201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以强化绩效管理推动全市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部署、重大决策提出的目标要求,强化绩效管理,严格目标责任,突出工作实绩,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各级各部门树立新的政绩观,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富裕幸福魅力生态和谐百色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
(一)考评主体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绩效考评办)具体牵头,市直有关单位以及各类评议评价主体共同参与和实施。
市直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简称市直考核单位)负责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提出绩效目标、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设置意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对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推动自身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改进。
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企业人员、城乡居民等评议评价主体,按照有关程序和方法参与满意度评议评价,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二)考评对象
全市12个县(区)。根据各县(区)的发展基础和功能定位分为两个组进行考评:第一组是“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并重”(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着力抓好生态保护),包括右江、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6个县(区);第二组是“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并重”(在抓好生态保护的前提下,着力发展经济),包括那坡、凌云、乐业、田林、隆林、西林6个县。
三、考评方式和考评内容
2014年度对各县(区)的绩效考评按千分制计分,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领导评价和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从职能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创新争优目标和工作满意目标4个维度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
1.指标考核。由市直各考核单位在市绩效考评办的组织协调下,根据职责分工和考核工作要求,负责制定并按照指标考核的标准、方式、时限和程序,对各项指标进行初步考核评分,经市绩效考评办组织审核及实地抽查核验后,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2.公众评议。由市绩效考评办牵头,组建由市、县(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民调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的评议组,采取问卷评议、电话访问、网上评议等方式,随机抽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工作人员、企业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城乡居民等群体进行满意度评议,征求意见建议,形成评议结果。
3.领导评价。由市绩效考评办牵头组织,会同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采取无记名问卷方式,邀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直单位领导作出评价,形成评价结果。
4.察访核验。由市绩效考评办牵头组织实施。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区)自评情况和市直考核单位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实地核验,经核验查实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扣分。除了对弄虚作假行为加重扣分外,对未全面履行职责的,采取“双挂钩”的办法,既扣有关县(区)的得分,又要扣市直有关考核单位的得分,强化考核单位对主管业务指标考核的责任,做到层层负责。
(二)考评内容
由市绩效考评办组织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科学发展、全面履职、赶超跨越、差别考核以及公众满意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分解落实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构建包括职能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创新争优目标、工作满意目标在内的年度绩效指标体系框架,并根据各县(区)的基础条件、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明确不同的指标内容、分值权重和考评要求,逐个县(区)编制各有侧重、特色鲜明的差异化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1.职能工作目标(权重55%)。重点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特色工作等内容,并结合各县(区)实际,细化具体指标和目标要求,突出对工业化发展、结构调整、非公有制经济、民生项目、教育工作、扶贫开发、生态保护等工作的考核。
2.共性工作目标(权重8%)。重点围绕党的建设以及各县(区)履行职能、提高效能、转变作风等方面的要求细化具体指标,突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工作、信息保密、“三公支出”、机构节能等工作的考核。
3.创新争优目标绩效加分(权重7%)。由指标超额加分和表彰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分别占5%和2%的权重。
(1)指标超额加分。为了鼓励创新争优、赶超跨越,对纳入绩效考评的指标实行标杆管理。由市绩效考评办会同有关单位审定适合采用超额加分的指标。指标超额完成或此项工作有难度、有创新,工作成效和质量在全国、全区处于领先位置的,可按加分规定进行超额加分,指标超额加分合计最高不得超过绩效考评总分的5%(50分)。指标超额加分由市直相关考核单位根据目标任务超额完成情况,按照评分细则中的超额加分规定进行初评,经市绩效考评办审核确认。
(2)表彰奖励加分。对各县(区)围绕市委党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全区影响较大的;或者获得中央和国家部委、自治区表彰的;或者在全国、全区率先开展、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根据加分规定予以加分。由各县(区)对照加分规定自行申报,经市绩效考评办组织审核,报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表彰奖励加分合计最高不得超过绩效考评总分的2%(20分)。
4.工作满意目标(权重30%)。由领导评价和公众评议两部分构成,分别占10%和20%的权重。重点围绕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履职尽责能力、态度质量效果以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设置评议评价的具体项目。领导评价主要从重点工作、政令畅通、政策落实、机关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公众评议主要从任务完成、职责履行、发展环境、行政效能、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评议。
年度目标和考评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由各县(区)提出调整申请报市直考核单位初审或由相关指标考核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绩效考评办审核,由各考核单位负责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统一于10月20~31日报市绩效考评办备案,并由相关指标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分解下达。
各县(区)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附后。具体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评议评价办法以及加分规定等由市绩效考评办另行下发。
四、考评程序和时间安排
考评工作绩效的周期: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设置年度绩效目标
2014年3月至5月,由市绩效考评办牵头,组织市直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研究,逐项对照落实自治区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自行申报和分解落实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各县(区)年度绩效目标和考评指标体系框架。
(二)制定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
2014年6月,市绩效考评办组织各县(区)和市直考核单位,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框架,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安排,明确具体指标内容、分值权重和考评标准,制定可量化、可核实、可报告的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报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行文印发,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
(三)组织实施和过程监管
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落实和工作推进的制度机制,强化日常自我管理,每月或每季度对照目标、对照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严格实行自查自纠。市绩效考评办重点协调市直各部门与各县(区)之间、跨部门之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开展年终考评
从2014年底开始,由市绩效考评办牵头组织开展2014年度年终考评。
1.绩效自评。2014年年底,各县(区)对照年度目标责任,逐项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自评,总结分析和整理归档台帐资料,自评材料于2015年1月上旬前报送。
2.公众评议和领导评价。公众评议和领导评价工作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实施。各县(区)要在2014年12月上旬前补充、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基础样本资料,建立公众评议样本库;同时,市绩效考评办还将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共同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形成领导评价基本情况表。
3.指标考核。2014年底至2015年1月份,市直各考核单位对各县(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评分初步情况报市绩效考评办。
4.年终核验。2015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市绩效考评办牵头,从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单位以及各县(区)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核验工作组,以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为抽查重点,开展年终核验。
(五)汇总考评结果
2015年2月下旬至3月,市绩效考评办在严格审核各县(区)自评情况、考核单位评分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实地察访核验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综合汇总形成各县(区)年度绩效考评初步结果。
(六)反馈和审定考评结果
市绩效考评办向各县(区)书面或当面反馈考评结果。各县(区)如有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市绩效考评办提出复核申请。市绩效考评办将经过复核后形成的考评结果报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议,并按程序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同时,组织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总结考评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督促各县(区)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
六、等次划分和结果运用
(一)考评等次划分
各县(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参加优秀等次评比的县(区),年度绩效考评总分必须在850分以上,按得分高低排序,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并重”两个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每个组前三名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他考评总分750分以上的为良好;650分以上750分以下的为一般;650分以下的为较差。
上述考评分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实行绩效考核“双挂钩扣分”和问责制度。自治区在对我市进行指标考核、察访核验、年终核验的工作中,如在我市出现有扣分情形的,市本级在进行年度绩效综合考评时也要相应扣有关县(区)和市直单位的绩效分,并视工作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实行绩效考评“一票否决”制度。被考评单位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出现其他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除了所涉及的考评指标不得分外,并降低考评结果的一个等次。
七、考评结果运用
按《百色市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百办发〔2013〕119号)、《百色市绩效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百办发〔2012〕77号)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充分认识其作用和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工作全局谋划和推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全组织协调机制,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市绩效考评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确保绩效目标制定,责任分解,组织实施和考核评议评价的有序推进,发挥绩效管理在工作落实、效能提高、作风转变方面的促进作用。
(二)层层落实任务。市直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在政策规划的研究、工作项目的策划以及工作标准的制定方面下真功夫、花大力气,尤其要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并加强培训指导,全面履行考核职责,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各县(区)要认真对照自治区、市级下达的任务,主动对接沟通,逐项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真正落实。
(三)加强探索创新。要进一步加大对绩效理念、技术、方法的学习和运用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使绩效管理工作得到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在规范和简化各类工作考核,减少重复考核、多头考核的同时,积极整合督查考核资源,加大绩效考评力度,增强绩效管理和考评的综合性、权威性,并在实践探索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增强绩效管理工作流程、方法手段和制度规范的科学性、规范性,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县(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自评工作,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数据,做到不虚报、不瞒报。各有关单位及督查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严格制定和执行考评标准,严明考评工作纪律,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察暗访的要求,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及其他行为,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市直各考核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指标考核工作要求,制定指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百色市2014年度县(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
附件
百色市2014年度县(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权重 |
考核单位 |
备注 | |
一组 |
二组 | ||||||
一、经济建设 |
(一)经济增长 |
1.财政收支 |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
6 |
6 |
财政局 |
|
财政支出进度 |
4 |
4 |
财政局 |
| |||
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 |
3 |
3 |
财政局 |
| |||
2.项目建设 |
固定资产投资 |
8 |
6 |
统计局 |
| ||
重大项目建设 |
5 |
3 |
发展改革委 |
| |||
市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进度目标专项考核 |
2 |
2 |
| ||||
3.贸易增长 |
外贸进出口 |
4 |
3 |
商务局 |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5 |
3 |
统计局 |
| |||
4.城乡居民收入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6 |
6 |
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 |
|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6 |
6 |
| ||||
(二)结构调整 |
5.工业化发展攻坚战 |
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6 |
3 |
统计局 |
| |
工业园区建设 |
4 |
2 |
工信委 | ||||
抓大壮小工程 |
2 |
1 |
工信委 | ||||
6.服务业发展 |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6 |
3 |
统计局 |
| ||
7.扩大开放开发 |
招商引资全口径外资到位资金 |
4 |
2 |
投资促进局 |
| ||
招商引资区外到位资金 |
2 |
1 |
| ||||
8.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
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渠道 |
2 |
1 |
非公办 |
| ||
非公有制经济强优企业培育 |
2 |
1 |
非公办 |
| |||
非公经济发展环境 |
5 |
5 |
核验组 |
| |||
非公经济地税增长率 |
5 |
5 |
地税局 |
| |||
非公经济国税增长率 |
5 |
5 |
国税局 |
| |||
9.旅游业发展 |
主要从旅游总人口数、旅游总收入、旅游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
15 |
15 |
旅游局 |
| ||
(三)自主创新 |
10.支持企业创新 |
技术改造投资目标 |
5 |
2 |
工信委 |
| |
11.专利发明 |
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 |
1 |
1 |
科技局 |
|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率 |
1 |
1 |
科技局 |
| |||
12.质量兴市战略 |
主要从质量水平提升、质量宏观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 |
8 |
8 |
质监局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权重 |
考核单位 |
备注 | |
一组 |
二组 | ||||||
一、经济建设 |
(四)“三农”工作 |
13.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 |
粮食生产 |
8 |
8 |
农业局 |
|
粮食安全 |
6 |
6 |
粮食局 |
| |||
14.特色种植 |
蔬菜种植 |
2 |
3 |
农业局 |
| ||
水果种植 |
2 |
3 |
| ||||
田七种植 |
2 |
3 |
| ||||
15.“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 |
生猪定点屠宰 |
0.5 |
0.5 |
商务局 |
| ||
猪肉储备 |
0.5 |
0.5 |
商务局 |
| |||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
1.5 |
1.5 |
农业局 |
| |||
1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监管体系建设 |
2 |
2 |
农业局 |
| ||
开展监测和预警 |
3 |
3 |
| ||||
17.水产畜牧业发展 |
特色养殖 |
4 |
6 |
水产畜牧兽医局 |
| ||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
3 |
3 |
| ||||
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2 |
2 |
| ||||
18.交通重点工作 |
年度公路水运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 |
3 |
3 |
交通运输局 |
| ||
农村公路养护 |
2 |
2 |
| ||||
农村公路建设 |
2 |
2 |
| ||||
19.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
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 |
3 |
3 |
水利局 |
| ||
水利建设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
2 |
2 |
| ||||
二、社会建设 |
(五)社会管理 |
20.公共卫生 |
重大疾病防控 |
5 |
5 |
卫生局 |
|
母婴安康工程 |
5 |
5 |
| ||||
21.计划生育工作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3 |
3 |
计生委 |
|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3 |
3 |
| ||||
政策外多孩率 |
2 |
2 |
| ||||
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 |
2 |
2 |
| ||||
22.食品药品安全 |
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监管 |
6 |
6 |
食品药品监管局 |
| ||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
4 |
4 |
| ||||
23.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控制数 |
3 |
3 |
安全生产监管局 |
| ||
年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
3 |
3 |
| ||||
年度重点监督隐患整改计划 |
3 |
3 |
| ||||
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
1 |
1 |
| ||||
2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
公众安全感测评 |
4 |
4 |
综治办 |
| ||
影响社会政治稳定事件 |
2 |
2 |
| ||||
发生群体性事件 |
2 |
2 |
| ||||
非正常上访事件 |
2 |
2 |
| ||||
25.应急管理工作 |
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 |
2 |
2 |
应急办 |
| ||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1 |
1 |
| ||||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
2 |
2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权重 |
考核单位 |
备注 | |
一组 |
二组 | ||||||
二、社会建设 |
(五)社会管理 |
26.防震减灾 |
应急准备 |
1 |
1 |
地震局 |
|
抗震设防 |
3 |
3 |
| ||||
27.气象防灾减灾 |
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
2.5 |
2.5 |
气象局 |
| ||
气象可行性论证 |
1 |
1 |
| ||||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
1.5 |
1.5 |
| ||||
(六)民生工作 |
28.为民办实事 |
社保惠民工程等10项 |
100 |
100 |
各责任单位 |
| |
29.就业和社会保险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1 |
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1 |
1 |
| ||||
失业再就业与困难人员就业 |
2 |
2 |
| ||||
社会保险与缴费 |
6 |
6 |
| ||||
30.教育工作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5 |
5 |
教育局 |
| ||
高中阶段办学规模 |
5 |
5 |
| ||||
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
5 |
5 |
| ||||
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 |
2 |
2 |
| ||||
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
3 |
3 |
| ||||
31.扶贫攻坚 |
精准扶贫基础平台建设 |
10 |
10 |
扶贫办 |
| ||
贫困人口扶持目标 |
10 |
10 |
| ||||
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
10 |
10 |
| ||||
三、文化建设 |
(七)文化改革发展 |
32.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考评 |
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考评 |
30 |
30 |
市委宣传部 |
|
四、生态建设 |
(八)生态环境 |
33.“美丽百色·清洁乡村”活动 |
专项考核,主要考评“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长效机制和调查评议等内容 |
20 |
20 |
市政局、环保局、农业局、核验组 |
|
34.耕地保有量与利用 |
耕地保护 |
2.5 |
2.5 |
国土局 |
| ||
用地保障 |
2 |
2 |
| ||||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
2 |
2 |
| ||||
违法行为监管 |
1 |
1 |
| ||||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
3 |
3 |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
1 |
1 |
|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
1 |
1 |
| ||||
35.水资源管理 |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
12 |
18 |
水利局 |
| ||
36.生态林建设 |
植树造林面积 |
5 |
10 |
林业局 |
| ||
森林覆盖率 |
5 |
10 |
| ||||
活立木蓄积量 |
5 |
10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权重 |
考核单位 |
备注 | |
一组 |
二组 | ||||||
四、生态建设 |
(八)生态环境 |
37.水源地保护 |
重要水源地保护 |
3 |
5 |
环保局 |
|
38.污水及废弃物处理 |
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4 |
4 |
市政局 |
| ||
39.突发环境事件 |
地方政府环境风险防范责任 |
4 |
8 |
环保局 |
| ||
(九)节能减排 |
40.节能降耗 |
公共机构节能 |
8 |
8 |
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
3 |
3 |
发改委 |
| |||
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2 |
2 |
工信委 |
| |||
41.淘汰落后产能 |
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
3 |
3 |
工信委 |
| ||
42.污染减排 |
二氧化硫减排 |
5 |
3 |
环保局 |
| ||
化学需氧量减排 |
5 |
3 |
环保局 |
| |||
氨氮减排 |
5 |
3 |
环保局 |
| |||
氮氧化物减排 |
5 |
3 |
环保局 |
|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 |
3 |
3 |
环保局 |
| |||
五、特色工作 |
(十)各县(区)特色工作 |
43.根据各县(区)情况,每个县(区)确定2项特色指标 |
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蔬菜基地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等 |
10 |
10 |
核验组 |
|
六、临时性重大工作 |
(十一)临时性重大工作 |
44.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临时性突发性重大工作任务 |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临时性、突发性重大工作来细化具体指标 |
6 |
6 |
相关责任单位及核验组 |
|
七、共性指标 |
(十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
45.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考核 |
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考核结果折算指标得分 |
10 |
10 |
组织部 |
|
(十三)思想建设 |
46.中心组理论学习 |
党委中心组学习 |
10 |
10 |
宣传部 |
| |
(十四)党风廉政建设 |
4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结果折算指标得分 |
10 |
10 |
纪委监察局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权重 |
考核单位 |
备注 | |
一组 |
二组 | ||||||
七、共性指标 |
(十五) 行政效能 |
48.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考评 |
重点评价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为、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
3 |
3 |
由绩效考评办牵头组织实施 |
|
49.行政效能监察 |
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明查暗访工作 |
2 |
2 |
纪委监察局、绩效考评办 |
| ||
(十五) 行政效能 |
50.绩效管理工作 |
“亮业绩”活动情况 |
1 |
1 |
绩效考评办 |
| |
绩效整改落实情况 |
1 |
1 |
| ||||
51.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情况 |
2 |
2 |
实践办 |
| ||
(十六)政务工作 |
52.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
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
1 |
1 |
政务办 |
| |
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信息公开 |
1 |
1 |
政务办 |
| |||
53.政务服务工作 |
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
1 |
1 |
政务办 |
| ||
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
1 |
1 |
| ||||
行政审批“三集中” |
1 |
1 |
| ||||
优化办事流程 |
1 |
1 |
| ||||
遵守“三项制度” |
3 |
3 |
| ||||
54.电子政务建设 |
电子政务软硬件建设 |
1 |
1 |
信息化办 |
| ||
基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 |
1 |
1 |
信息化办 |
| |||
(十七)行政成本 |
55.“三公”经费支出 |
“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 |
3 |
3 |
财政局 |
| |
56.政府债务管理 |
组织制度建设 |
0.5 |
0.5 |
财政局 |
| ||
控制债务率 |
2 |
2 |
财政局 |
| |||
57.预算绩效管理 |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 |
0.5 |
0.5 |
财政局 |
| ||
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规模 |
1 |
1 |
财政局 |
| |||
(十八)依法行政 |
58.依法行政考核 |
依法行政专项考核 |
3 |
3 |
法制办 |
| |
59.社会综合治税 |
涉税部门信息提供 |
1 |
1 |
地税局 |
| ||
60.审计揭示问题和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 |
审计揭示问题和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 |
1 |
1 |
审计局 |
| ||
61.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情况 |
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 |
1 |
1 |
编委办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分值权重 |
考核单位 |
备注 | |
一组 |
二组 | ||||||
七、共性指标 |
(十九)信息保密督查工作 |
62.党委信息管理 |
按照党委信息管理工作专项考评折算计分 |
3 |
3 |
市委办 |
|
63.保密工作 |
保密工作责任制 |
0.5 |
0.5 |
市委保密局 |
| ||
涉密人员管理 |
1 |
1 |
| ||||
定密管理 |
0.5 |
0.5 |
| ||||
保密违法案件查处 |
1 |
1 |
| ||||
64.督查工作 |
按照党委督查工作专项考评折算计分 |
3 |
3 |
市委督查室 |
| ||
(二十)武装工作 |
65.武装工作专项考核 |
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拥军优属 |
8 |
8 |
百色军分区政治部 |
| |
八、绩效加分 |
(二十一)指标超额加分 |
66.超额完成年度下达目标任务情况的加分 |
根据各项指标中目标任务超额完成情况,按规定的要求和加分额进行计分 |
50 |
50 |
各考核单位 |
|
(二十二)奖励加分 |
67.工作创新加分和表彰奖励加分 |
成绩突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各类获得中央和国家部委、自治区的表彰奖励项目,工作率先开展并取得重大效益的创新项目 |
20 |
20 |
在各县(区)申报的基础上,由绩效考评办组织审核 |
| |
九、评议评价 |
(二十三)领导评价 |
68.市领导及市直单位领导评价 |
重点评价工作任务、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政策落实、机关行政效能等方面 |
100 |
100 |
由绩效考评办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
|
(二十四)公众评议 |
69.本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服务管理对象、企业人员、城乡居民等群体评议 |
重点评议任务完成、职责履行、发展环境、行政效能、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 |
200 |
200 |
由绩效考评办组织开展调查评议 |
| |
合计 |
1000 |
1000 |
|
|
百色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印发
(网络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