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文 件
德绩办发〔2014〕6号
★
关于制定上报2014年度县直机关
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完成自治区、百色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工作目标,有效组织各部门根据职责分解任务,制定好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县直72个被考评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指标设置的内容主要为:一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年度部署或下达到我县的工作;二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由本部门牵头实施的工作任务;三是依据本部门职能确定的具有创新难度的重大工作任务;四是自治区、百色市对我县进行考评的工作目标同时列入各部门工作目标;五是其他县直部门提出经本部门同意列入考评指标的配合类工作。
三、考评指标设置要求
(一)突出重点。县直单位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框架体系总体上与去年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指标围绕“突出重点、创新创优,精简考核、减负增效”原则进行设置,四级指标原则控制在25个指标以内, 设置总分为1000分,其中职能性指标设置为800分。
(二)坚持高标准。制定的目标要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目标的高起点、高标准,指标评价标准要努力体现先进性和发展性,具有可操作性,便于检验和考核。要防止和克服目标制定中有意低报、漏报重要目标,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倾向。各部门要对设置的二级指标逐一进行说明,编制《绩效考评目标制定说明书》。
(三)指标设置的可考性。一是能量化的指标要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工作要有明确的定性表述,避免出现影响考核公正性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和主观因素;二是要设置好绩效考评指标的目标值,细化出完成绩效目标的时间节点,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限,便于日常的跟踪管理。
四、指标设置的审定程序
(一)申报。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在全面掌握本单位整体工作的基础上,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年度绩效考评目标编制说明》和《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表》(附件2、3)。请于2014年4月20日前将各单位领导班子审定和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的《编制说明》和《设置表》,连同指标设置依据材料,报县绩效办,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版。
(二)审核。县绩效办将组织有关人员逐个部门逐项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审核意见。
(三)下达。县直各单位绩效考评指标经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县绩效办以文件形式统一下达,作为县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
五、其他要求
(一)对于内容不宜公开的工作,各部门在指标制定中要做好保密审查,并在上报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所属二层机构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工作。所有被考评单位的二层机构全部纳入2014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由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二层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二层机构单位人数在三人(不含)以上,主管局必须对其独立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单位的实际,参照县直单位指标设置的要求和工作程序,开展对二层机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工作,作为二层机构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
(三)对未按时按质报送材料的单位,县绩效办将建立材料报送绩效管理档案,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考核评分依据。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绩效办联系。联系电话:2520883,电子邮箱:dbxjxb@163.com。
附件:1.德保县2014年列入绩效考评的县直单位名单
2.**(单位)2014年度绩效考评目标编制说明(样本)
3.**(单位)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表(样本)
4.多部门配合完成工作责任分解表
5.指标设置评估标准
德保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附件1
德保县2014年列入绩效考评的县直单位名单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党史办、县信访局、县委老干部局、县接待办、县委党校、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旅游局、县农业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民族事务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招商促进局、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县法制办、县档案局、县市政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水库移民局、县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地震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总工会、共青团德保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水务公司、县烟办、县糖办、县矿山执法大队、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县调处办、县科协、县世行办
附件2
德保县2014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草案)
指标名称 |
评分细则 |
建议分值 |
考评(数据采集)单位 |
备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
一、职能性指标(800分) |
(一)被考评单位按照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的原则自行设置。 |
由被考评单位自行设定评分细则。 |
800 |
被考评单位 |
| ||
二、计生工作
(15分) |
(二)人口和计划计生工作专项考评(15分) |
按县计生局专项考评结果折算。 |
10 |
县计生局 |
| ||
三、综治维稳
(15分) |
(三)综治维稳工作专项考评(15分) |
按县政法委专项考评结果折算。 |
10 |
县政法委 |
| ||
四、安全生产
(15分) |
(四)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考评(15分) |
按县安监局安全生产专项考评结果折算 |
10 |
县安监局 |
| ||
五、“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10分) |
(五)“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专项考评(10分) |
按“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专项考评结果折算。 |
10 |
县美丽办 县农业局 县市政局 县环保局 |
| ||
六、党的建设
(60分) |
(六)思想建设
(10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10 |
县委宣传部 |
|
(七)组织建设
(10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10 |
县委组织部 |
| |
(八)反腐倡廉
(15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15 |
县纪委监察局 |
| |
(九)精神文明
(5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5 |
县委宣传部 |
| |
(十)人大议案办理工作(10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10 |
县人大办 |
| |
(十一)政协提案(10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10 |
县政协办 |
| |
七、效能建设
(45分) |
(十二)行政效能(15分) |
行政效能监察(9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9 |
县纪委监察局 |
|
绩效管理工作(6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6 |
县绩效办 |
| ||
(十三)政务公开
(5分)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5 |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
| |
(十四)依法行政(10分) |
普法教育(5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5 |
县司法局 |
| |
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5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5 |
县法制办 |
| ||
(十五)行政成本(10分) |
公共节能降耗(4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4 |
县机关事务局 |
| |
“三公”支出(6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6 |
县财政局 |
| ||
(十六)档案管理(5分)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自行细化一至二项考评指标。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5 |
县档案局 |
| |
八、临时性重大工作(24分) |
(十九)由县绩效办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临时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具体情况设置指标 |
24 |
县直相关单位 |
| |||
九、创新工作
(16分) |
根据加分条件(见方案中的附件4),由被考评单位申报并提供获各级表彰依据材料,由县绩效办审核后报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
按当年考评方案中创新加分考核细则评分 |
16 |
|
| ||
合计 |
|
1000分 |
|
| |||
|
|
|
|
|
|
|
|
附件3
**(单位)2014年度绩效考评目标编制说明
(样本)
县绩效办:
根据县绩效办《关于制定上报2014年度县直机关绩效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的通知》(德绩办发〔2014〕6号)要求,现将我单位工作目标制定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上级任务指标设置说明
(一)二级指标一:……
1.制定目标的依据。……
2.实现该项工作目标的关键内容。……
3.该项工作的亮点或难点。……
4.工作需要完成的程度。……
5.工作预期效果。……
(二)二级指标二:……
二、县级任务指标设置说明
(一)二级指标三:……
1.制定目标的依据。……
2.实现该项工作目标的关键内容。……
3.该项工作的亮点或难点。……
4.工作需要完成的程度。……
5.工作预期效果。……
……(按照上述格式,依次对自设的二级指标进行说明)
附件:**(单位全称)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表
****(单位)(盖章)
2014年 月 日
附件4
**(单位全称)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表(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目标值 |
分值 |
计分方式 |
采集渠道 |
责任科室/责任人 |
分管领导 |
完成时限 |
指标设置依据 |
备注 | |||
一、职能性指标 |
一、上级任务指标 |
(一)… |
1.…… |
(1)…… |
|
|
800
|
|
|
|
|
|
|
| ||
(二)… |
2.…… |
(2)…… |
|
|
|
|
|
|
|
|
| |||||
二、县级任务指标 |
(三)… |
3.…… |
(3)…… |
|
|
|
|
|
|
|
|
| ||||
三、核心职能工作指标 |
(四) |
4.…… |
(4)…… |
|
|
|
|
|
|
|
|
| ||||
二、计生工作 |
按县计生局专项考评结果折算 |
15 |
|
|
|
|
|
|
| |||||||
三、综治维稳 |
按县政法委专项考评结果折算 |
15 |
|
|
|
|
|
|
| |||||||
四、安全生产 |
按县安监局安全生产专项考评结果折算 |
15 |
|
|
|
|
|
|
| |||||||
五、“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 |
按“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专项考评结果折算 |
10 |
|
|
|
|
|
|
| |||||||
六、党的建设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60 |
|
|
|
|
|
|
| |||||||
七、效能建设 |
由考评单位设定评分细则 |
45 |
|
|
|
|
|
|
| |||||||
八、临时性重大工作 |
由县绩效办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具体情况设置指标 |
24 |
|
|
|
|
|
|
| |||||||
九、创新工作 |
各被考评单位提出加分申请,由县绩效考评办牵头组织评审组审核,报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
16 |
|
|
|
|
|
|
| |||||||
合计 |
1000 |
|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附件4填写说明
一、指标名称填写
(一)一级指标涵盖9个类别:职能性指标(上级任务指标、县级任务指标、核心职能工作指标)、计生工作指标、综治维稳指标、安全生产指标、“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指标、党的建设指标、效能建设指标、临时性重大工作指标、创新工作指标。
1.上级任务指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年度工作部署或分解下达到我县的工作目标(含自治区、列入我县2014年的考评指标任务和未列入考评指标的工作目标)。
2.县级任务指标: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所明确下达给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任务。
3.核心职能工作指标:按照“三定”职责,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体现本部门核心职能。
上述三项指标,四级指标原则控制在25个指标以内。
4.临时性重大工作指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印发后,自治区、百色市、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部署的临时性、突发性重大工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新部署的任务,各被考评部门在布置任务发文后30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纳入考核。而由县绩效办根据自治区、县层面的文件要求和工作任务,建议增加的,该项不得分。各部门按照《指标设置表》(样表)的格式填写此项内容。
指标类别按照“职能性指标(上级任务指标、县级任务指标、核心职能工作指标)、计生工作指标、综治维稳指标、安全生产指标、“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指标、党的建设指标、效能建设指标、临时性重大工作指标、创新工作指标”排序。
(二)从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等方面考虑,完善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的具体内容,指标设置以结果为导向,兼顾过程,突出重点,不宜过多过细。
(三)结构层次序数:一级指标为“一、”,二级指标为“(一)”,三级指标为“1.”,四级指标为“(1)”,如一项四级指标对应两项(含两项)以上细则的,四级指标为“(1-1)、(1-2)”。
二、评分细则填写
(一)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的原则,自行提出各项指标的具体评分细则。
(二)计生工作指标、综治维稳指标、安全生产指标、“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指标、党的建设指标、效能建设指标、临时性重大工作指标、创新工作指标细则按照《**(单位全称)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表(样表)》填写的内容填写。
三、目标值。目标值指的是提炼能够量化该项指标的数值,把工作任务数字化,可以直观了解该项指标的工作目标。
四、分值。根据四级指标的重要程度和完成指标工作量大小,确定每项三级指标具体分值。县直各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总分1000分,其中:
1.由各单位自行设置职能性分值为800分。
2.统一设定:计生工作分值15分、综治维稳分值15分、安全生产分值15分、“美丽德保·清洁乡村”活动分值10分、党的建设分值60分、效能建设分值45分、临时性重大工作分值24分、创新工作分值16分。
五、“完成时限”。本年度完成该指标任务的具体时间要求。“完成时限”数据格式为日期格式,格式为“××××-××-××”,如:“2014-12-31”。
六、计分方式。指标考核计分注重结果,同时关注必要的过程。原则上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计分:
1.完成比率计分法。按指标的完成程度评分。
2.超目标递增计分法。设定指标的基础分和最高分,完成目标值得基础分,每多(少)1个比例点(数量)增加1个等值的分,至最高分为止。
3.数量递减计分法。完成目标值得满分。每多(少)对1个比例点(数量)扣减1个等值的分,扣完为止。
4.否决计分法。对必须完成的指标任务,完成即得分,完不成则不得分。
5.区间计分法。确定目标值,然后设置几个连续区间分别赋予相应分值,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所在区间评分。
七、采集渠道。指标评分要明确数据来源,如统计报表、抽样检查或实地查验等。
八、指标设置依据。即目标制定的主要依据,可填写自治区、百色市、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及本部门工作要求等。
九、其他事项。《**(单位全称)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设置表(样表)》统一使用Excell表格A4板式制作,对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县绩效办一律退回原单位重做。
附件5-1
多部门配合完成工作责任分解表(分表)
配合部门(盖章):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四级
指标 |
评分细则 |
目标值 |
计分
方式 |
完成
时限 |
指标设置依据 |
目标制定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配合部门确认意见: |
备注:此表由牵头部门填写某一配合部门需配合的相关内容后,发给该部门确认。
附件5-2
多部门配合完成工作责任分解表(汇总表)
牵头部门(盖章):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四级
指标 |
评分细则 |
目标值 |
计分
方式 |
完成
时限 |
配合
部门 |
指标设置依据 |
目标制定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此表由牵头部门汇总该项工作所有配合部门意见后整理填报,于2014年4月20日前上报县绩效考评办。
附件5-1、5-2填报说明:
一、填报范围: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才能完成、推行难度大的属于自治区、县级层面重点推进的工作填写本表,对于出台政策或只需要财政拨款的工作项目不必填写。本表由牵头部门负责填报。
二、牵头部门必须与需要配合的部门沟通协调达成一致后,才能填写表5-2,并且需要配合部门签字(章)确认后才能上报。
三、按项目填报,一个项目一张表。一个项目一张表(分表)发各配合部门,待收集所有配合部门表格后,一个项目形成一个汇总表。牵头部门上报汇总表同时需附文字说明,需明确填报理由、该项工作2014年度牵头配合部门各需完成的工作任务等。
附件6
指标设置评估标准
类别 |
确认标准 |
分值 |
评分阶段 |
备注 |
指标重点性 |
1.按《绩效考评目标制定说明书》规定的格式,以二级指标依据,逐项对指标进行说明,未能说明清楚的,每项扣5分 |
50 |
复审阶段 |
|
指标规范性 |
1.指标报送情况。未能于2014年4月20日按时报送指标设置表初稿扣5分;未能按规定时限提交修改后的指标设置表扣5分 |
10 |
初审阶段复审阶段 |
|
2.指标设置规范性。未按规定格式及要求编制《绩效考评目标制定说明书》、《指标设置表》,初审阶段,每项先扣5分,在指标修改阶段按要求进行修改的,在复审阶段则取消扣分 |
10 |
初审阶段复审阶段 |
| |
3.目标明确程度:对有明确量化目标的,不如实填报,在初审阶段直接按部门设定该项指标分值的5%扣分,再复审阶段进行修正,不予扣分 |
15 |
初审阶段
复审阶段 |
| |
4.2013年列入指标已经完成的工作,2014年仍继续列入,在初审阶段直接每项扣5分 |
15 |
初审阶段 |
| |
合计 |
100 |
|
| |
指标设置合理性 |
提取每项指标10%的分值,由年终核验组根据核验情况对每项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可量化、可考核、可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评价分别对应100%、85%、70%、60%的分值 |
每项指标10%的分值 |
年终核验 |
|
1.年初指标的审核,仅对部门指标设置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评分,不对指标设置合理性进行审核;
2.以上扣分值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考核评分的依据。
德保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印发
(网络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