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德保政府网 2016-06-16   点击:8853

一、项目名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二、实施主体: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批对象:
1.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级医疗机构开展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人员资格;
2.家庭接生员和村级母婴保健员资格。
四、审批依据: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生部1995年8月7日卫生部发布)第十条。
五、审批条件:
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
六、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七、审批费用:不收费
八、需交材料:
1.各县、区,各单位审批同意的个人报考申请表;
2.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核考试合格成绩单;
3.个人身份证明;
4.个人医(护)执业资格证书。
九、办理时限及审批承诺时限: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

[原站阅读][举报内容] [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