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办理流程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德保政府网 2016-05-17   点击:11125

1、填写申请书;

2、村委会评议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填写《申请表》由村委会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入户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并张榜公示,如无异议,由乡(镇)在《申请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将奖扶对像个人档案上报县计生局;

4、县人口计生局审核、确认;

5、报市、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复核认定。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当地信用社个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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