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申请书;
2、村委会评议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填写《申请表》由村委会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入户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并张榜公示,如无异议,由乡(镇)在《申请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将奖扶对像个人档案上报县计生局;
4、县人口计生局审核、确认;
5、报市、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复核认定。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当地信用社个人账号。
1、填写申请书;
2、村委会评议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填写《申请表》由村委会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入户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并张榜公示,如无异议,由乡(镇)在《申请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将奖扶对像个人档案上报县计生局;
4、县人口计生局审核、确认;
5、报市、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复核认定。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当地信用社个人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