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家居建材行业
实行划行归市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家居建材行业市场经营和管理秩序,加快大型专业化市场培育,促进商业繁荣,解决县城区规划范围内家居建材行业市场散乱、行业无序经营等问题,着力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我县家居建材家居行业实行划行归市管理,逐步引导商户(企业)统一到城北新区集中经营。同时,对家居建材行业实施集中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划行归市对象:县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家居建材经营的商户(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家居建材种类主要包括五金、灯具、家具、涂料、木质装饰材料、卫生洁具、陶瓷、石材等所有建筑类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
二、整治时间:从2017年9月1日起,新审批的家居建材经营的商户(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划行归市进行管理。引导县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家居建材经营的商户(企业),统一搬迁至城北新区集中经营。
三、凡搬迁至城北新区集中经营的商户(企业),办理证照实行一站式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缴纳的税收及用电、用水、环卫、广告等费用,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给予商户充分优惠,并享受城北新区各专业市场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城北新区各专业市场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功能,认真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培育集中式、规范化的建材家居专业市场。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住建、工商质监、环保、税务、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将展开集中执法活动,进一步整顿规范县城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家居建材装饰材料经营活动,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建材废料、加工噪音等污染,以及违章停车、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整治处罚力度。
六、县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无理取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和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大新县家居建材行业划行归市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