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办发〔2017〕115号关于印发德保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德保政府网 2017-09-05   点击:61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

 

德保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方案

 

一、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工作的意义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一种有效的保险扶贫手段,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落实三农政策、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专门针对贫困家庭采取的一项保障措施,是缓解贫困家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返贫、致贫的有效方式。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对提高低收入贫困的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我县农村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我县贫困人口减贫摘帽和同步小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参保范围、投保方案

(一)参保范围、投保方式

1参保家庭为德保县2015年以来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主要为参保对象提供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及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多生活在农村,部分养大牲畜的情况,附加承保大牲畜盗抢保险:存放于保险合同载明地点范围内的大牲畜(仅限于牛、马、驴、骡)因遭受有明显现场痕迹的外部人员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损毁的直接损失,经当地公安部门确认,且当地公安部门或被保险人自案发之日起满90天未能查明下落的。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按保险合同赔偿。(具体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详见附后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定额方案

险别

保险责任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元)

保险费(元)

免赔额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因火灾、爆炸及自然灾害造成室内财产、室内装橫的损失

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财产(包括室内装橫、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粮食及农产品(鲜活物品除外)、农机具。

10000.00

20.00元(

一般商业保险收费为30.00/户,政府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投保优惠10/户,实收20/户)

每次事故免赔100元或5%,两者以高者为准

附加大牲畜盗抢保险

存放于保险合同载明地点范围内的大牲畜(仅限于牛、马、驴、骡)因遭受有明显现场痕迹的外部人员盗抢行为所致丢失、损毁的直接损失,经出险当地公安部门确认,且当地公安部门或被保险人自案发之日起满90天未能查明下落的。

2000.00

 

注:贫困户政策性家庭财产保险适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2012版)投保、承保。(注:本保险与全区农房统保不存在重复投保情况,全区农房统保保的是房屋主体,不含室内财产;本保险承保的是室内财产并附加大牲畜被盗抢责任。

资金来源

每户每年需缴纳保险费30.00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出资20.00元,剩余部分由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保支公司通过申请总公司扶贫项目普惠金融优惠政策给予减免。

三)投保户数

全县在册建档立贫困家庭户(以脱贫监测组提供的名单数据为准)。

(四)承保时间:一年

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分别按照投保标准和户数及时完善投保手续后,资金划入保险公司账户进行承保。

(五)理赔管理

1发生意事故或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时,被保险人通过拨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4小时客服电话:95518电话报案,接到报案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有专职查勘人员与报案人及时联系,并根据事故性质现场提供相应的格式单据指导或协助客户填写、收集相应材料,避免被保险人往返办理。被保险人应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派出所或村委会证明。

2对投保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发生的赔案,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要开通快捷方便的绿色通道,做到赔付立等可取、特别紧急情况先行赔付,特殊情况不便领取的进行上门赔付。对于在理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双方进行有效沟通,解决问题,全力做好理赔的管控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9月)县政府组织召开财政局、扶贫办、中国人保财险等单位的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参保人员资料,落实参保资金,准备投保相关手续等。

(二)承保阶段(201710月)确定投保家庭户后,由县扶贫办将家庭户名单信息发给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收到相关资料后及时办理承保手续,同时财政部门及时划拨由本级财政负责的保险费款项。

三)理赔服务宣传阶段(201711-20189月)承保公司受理出险情况,及时开展理赔服务。及时收集当地典型案例,总结工作情况,收集参保人员反映的问题,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为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险工作提供总结经验。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县农村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曾维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国标  县府办副主任

罗朝川  县扶贫办主任

    员:农惠娟  县财政局局长

黄振奎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传亮  都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吕世欧  马隘镇人民政府镇长

岑常财  那甲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翠美  足荣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宜引  隆桑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英概  荣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燕峒乡人民政府乡长

陆剑  龙光乡人民政府乡长

蒙志坚  巴头乡党委副书记

黄成聪  敬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陆海浪  东凌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政宾  县财政局副局长

岑林麟  县扶贫办副主任

      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经理

黄俊校  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副经理

黄远旋  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理赔分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金融扶贫股,由岑林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俊校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抽调负责日常工作。

(一)办公室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具体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信息,完善投保资料。

3利用当地财政资金,及时办理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4防范和化解工作运行中出现矛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确保贫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各乡(镇)职责:

1各乡(镇)设立开展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备1名至3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组织领导各村认真落实工作。

2积极做好所辖区域的宣传工作,配合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做好理赔服务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3防范和化解工作运行中出现矛盾和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确保贫困户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三)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职责:

1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所有参与宣传、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按照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及时准确做好各项理赔服务工作。

3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投保贫困户人员信息,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加强信息反馈和协调沟通,促进农村扶贫小额保险的深入开展。

4对群众咨询、投诉的有关事项及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5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乡(镇)以简报形式通报理赔服务情况,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理赔情况以月报表形式报送县扶贫办金融扶贫股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贫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重要的惠民工程,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识开展贫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重要性,要把此项工作提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解忧的高度上,在整体推进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安排,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团结协作,合力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准确掌握投保情况,努力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共同推进贫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注意抓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定期对推广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研究修订进一步扩大贫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工作的实施办法,注重工作实效,并根据工作实际做好政策激励,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营造氛围,优化服务。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在各种媒体对贫困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这项惠民工作的实施进行大力宣传,并对发生意外事件获得保险理赔的情况进行报道,积极营造服务三农、惠及民生的工作氛围。另一方面,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提供到位的承保及理赔服务,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搭建起有力的后续服务支撑。

 

附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材料

 

 

 

 

附件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材料

 

(一)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和原因);

(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被保险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三)根据具体出险原因,保险人认为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在查勘现场时,会根据现场了解到的出险情况书面告知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没有书面告知的视为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有需要中国人保财险德保支公司可派人协助补充完善。)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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