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德保县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通知》(国办发〔201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3〕100号)和《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百发〔201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水资源考核〔201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证德保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努力,建立并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管理。
(一)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17、2020和2030年,全县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1.71、1.73和1.74亿立方米以内。
(二)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17年,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93以上;2017年以后的用水效率控制目标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布局和物价等因素,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另行制定。
(三)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17、2020和2030年,全县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分别提高到90%和95%以上。在本县跨市级以上河流交界断面水质水量达标率100%。全县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目标按照自治区和百色市有关规定执行。
为推动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主要目标,决定成立德保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维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沈国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奇弟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李少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潘航驾 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农惠娟 县财政局局长
许宜新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新昌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剑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农全欢 县农业局局长
黄 超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吕成况 县市政管理局局长
李洁明 县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具体组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市级对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年度和期末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奇弟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一)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总量统计监测制度,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按规定报送用水统计数据结果。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水资源规划,在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水资源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比例达到或超过80%。〔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市政管理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统计局、县工管委、各乡(镇)〕
(二)用水效率控制。切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提高农业节水灌溉水平。加强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各乡(镇)〕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水(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库排污口。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加快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备用水源。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和河库健康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荣华水文站、各乡(镇)〕
(四)保障措施。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出台贯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或工作方案,明确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技术服务机构,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将该项工作列入县政府绩效考评。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配合做好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省级项目建设,完成相关配合工作任务,对辖区内已建成的国家水资源监控站点进行管理保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报送水资源公报和水资源管理年报等水资源统计信息。开展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水资源管理职责,提高人员、经费、技术和装备保障,水资源管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财政资金逐年增加。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开展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市政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荣华水文站、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应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资源管理的投入,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法》(财综〔2008〕79号)的规定,完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将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
(三)完善政策机制。推进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管理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等配套制度体系建设,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通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机制。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 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