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办发〔2017〕34号关于印发德保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德保政府网 2017-09-25   点击:142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8

德保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部署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681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201720号)要求,为确保我县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圆满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以现有的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对个别因为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或土地流转已经打乱原有承包耕地田埂界限的村屯,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先依法明确承包关系,再确权登记。

(二)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操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准确。对于确权工作遇到的一些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积极妥善处理。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能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

(三)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充分依靠农民群众,对在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都要进行民主协商,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村(组)集体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要在本集体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材料要经农户代表签字认可。对外出农户,要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对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冶的地方,在农民群众自愿的前提下,鼓励先互换并地,再进行土地确权,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二、确权覆盖范围

(一)涉及乡:城关镇、马隘镇、龙光乡、巴头乡、敬德镇和东凌镇。

(二)涉及总人口:18.26万人。其中,城关镇2.64万人;马隘镇3.43万人;龙光乡3.62万人;巴头乡1.88万人;敬德镇3.25万人;东凌镇3.44万人。

(三)覆盖行政村(社区)总数:108个。其中,城关镇15个:城东社区、兴安社区、莲城社区、南隆社区、隆盛社区、云梯村、坡堂村、西读村、百登村、绿柳村、排莫村、茶亭村、足坡村、那造村、那温村;马隘镇21个:马隘村、安阳村、大年村、贤李村、路甲村、多孟村、大喜村、马牌村、古寿村、排留村、排或村、多位村、甲荣村、隆华村、多学村、多宋村、丁雅村、叫查村、太和村、晚旧村、多意村;龙光乡19个:龙光村、巴酬村、岜考村、那怀村、大邦村、钦迷村、合机村、陇托村、那练村、山甲村、仰屯村、那印村、大旺村、那供村、通怀村、陇者村、陇隆村、果来村、洞内村;巴头乡14个:巴头村、陇位村、多荣村、雅美村、多美村、念印村、足伸村、荣屯村、布念村、登贡村、多喜村、登星村、多朴村、多作村;敬德镇20个:多敬村、古甘村、凌怀村、雅里村、暮洞村、那暖村、渠岩村、陇洞村、巴宁村、密安村、多浪村、陇正村、扶平村、驮良村、大红村、驮信村、农安村、中力村、念归村、多匠村;东凌镇19个:东凌村、定坡村、新屯村、陇务村、多莫村、高国村、陇桥村、陇门村、登限村、朴圩村、大福村、多柏村、中那村、甘必村、平交村、那么村、多俄村、多脉村、多乐村。

(四)覆盖村民小组总数:2052个。其中,城关镇195个;马隘镇393个;龙光乡346个;巴头乡237个;敬德镇420个;东凌镇461个。

(五)涉及家庭承包户总数:42771户。其中,城关镇6710户;马隘镇8554户;龙光乡7806户;巴头乡4618户;敬德镇6677户;东凌镇8406户。

(六)涉及耕地面积总数:35.66万亩。其中,城关镇3.65万亩;马隘镇6.95万亩;龙光乡6.72万亩;巴头乡5.30万亩;敬德镇5.67万亩;东凌镇7.37万亩。

(七)对于2014-2016年已启动确权工作的6个乡镇(都安乡、那甲镇、隆桑镇、足荣镇、荣华乡、燕峒乡),按原实施方案继续推进,与2017年启动土地确权工作的6个乡镇一起实施目标任务进度考核。

三、确权目的及具体任务

(一)着力解决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完善,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没有全面落实到户问题;着力解决登记管理不到位,承包地确权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问题;健全确权登记档案,搭建统一的确权登记信息化管理平台;向农民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实现承包经营权物权管理,拓展承包经营权权能,为落实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打下坚实基础。

(二)查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面积、空间位置和经营权归属;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变更、注销手续;换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归档;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总体目标:201712月底全面完成全县12个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发证率达95%。县级完成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并能正常运行。

四、确权对象

此次确权登记的主要对象是二轮延包以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没有明确承包关系的,如开荒地、自留地、园地等非承包耕地,原则上暂不列入此次确权范围;对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土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等不纳入登记范围。

五、进度安排

县确权办、各乡要严格按照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制定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表,确保2017年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6月底前,完成地块调查指界、地块测量、地块分布图制作、计算面积工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要求执行。

(二)20179月底前,完成公示确认、完成所有承包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重新签订工作。

(三)201710月底前,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

(四)201711月底前,收集、整理、签订、保管、编研和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档案资料,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五)201712月底,迎接市、自治区验收。

六、重点环节

(一)确保正射影像图供给。县确权办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联系,依法领取本辖区的正射影像图。获得的正射影像图不能满足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要求的乡(镇),要配合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航拍、实测补测等方式解决正射影像图问题。各乡要结合实际,主动作为,创新方式,加强沟通,加快外业测绘耕地进度。

(二)提升进度和质量。各乡(镇)要按月倒排时间表,科学制定本乡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计划。要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工作进度慢的乡(镇),要尽快修订工作计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任务;工作进度快的乡(镇),要根据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 回头看工作,查缺补漏,确保质量。各乡(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全程质量控制,重点要把握好三规范一整理:一是规范检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确保农民满意。二是规范重点环节,要进一步开展回头看,进行相关权属数据和登记信息的纠错,检查农民签字、公示重点环节工作;三是规范证书发放,保质有序颁发好权属证书;四是整理好确权登记颁证各类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挡、准确完备。注意把好登记申请、现场指认、审核公示、签字确认等重点环节,特别是抓好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确权材料经农户签字确认等关键节点,避免漏签或未经授权代签,保存好有关视频、照片等证明材料,防止出现包办代替、假公示、假签字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贯穿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的始终,各乡(镇)要同步部署档案归档工作,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档案管理有关办法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要与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做到组织有序、种类齐全、保管安全。

(四)完善健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2016年全面完成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完善健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要强化职责,分级建设,做好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论证、评审和招投标的数据整合工作,确保系统兼容和数据完整、准确、统一。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实现农村承包地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按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201712月底前逐级汇交确权登记颁证数据。

(五)及时开展成果验收。各乡(镇)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后,由县级组织自检验收,重点做好航拍底图和承包地块测绘成果的专项验收。从2017年起,各乡(镇)要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逐级提出工作成果验收申请。

(六)重视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各乡(镇)要增强数据安全保密意识,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涉及的正射影像图、定位基础、境界与管辖区域、其他地物、承包地块、基本农田、栅格数据等地理信息数据做好保密管理。在开展成果应用和信息服务时要对涉密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脱密处理,做好脱密前后的数据衔接,按工作需要及运行环境将数据库分为保密库和运行库,实行物理隔离,保证原始数据安全。

(七)妥善解决遗留问题。要重视土地未确权等遗留问题的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探索建立解决疑难问题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要加快建设完善仲裁庭,配齐人员,安排经费,建立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仲裁能力和机制体制,打牢土地纠纷化解基础。同时,要建立土地矛盾纠纷调处应急机制,制定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积极发挥乡村调解的作用,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调、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方法,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八)尽快落实城关镇、马隘镇、敬德镇、巴头乡、龙光乡、东凌镇招投标工作,确保测绘技术服务单位及时进场开展外业测绘、公示确认等工作,加快全县承包地确权工作进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充实确权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县实行党政一把手主抓,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负总责,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实施的责任制。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确权工作,务必组织好人、财、物,强化工作机构,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县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乡(镇)村组,靠前指挥,加强管控督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流程各个环节、各个步骤抓细抓紧抓实抓好。乡(镇)党委政府是确权工作实施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乡(镇)党委书记担当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全乡(镇)村组干部,以小组为单元,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要认真按照农业部部颁标准,坚持进度质量并举、进度服从质量原则,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强化部门责任。农业、财政、国土资源、法制、司法、档案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确权颁证工作。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总体方案,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牵头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检查和验收,及时出台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档案部门负责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规范建档归档、安全保管,确保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并落实保密制度和安全措施。司法调处部门负责农村承包地矛盾纠纷化解,保障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门负责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经费保障和监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向自治区领回统一航拍的正射影像图并依法及时向县确权办提供正射影像图,并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林业部门负责向县确权办提供林权制度改革形成的林地相关成果资料,并配合做好林地与承包耕地确权的对接,妥善解决好林地和耕地的重叠问题。法制、公安、水利、空管、信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

(四)妥善处理经费不足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为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局要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五)做好资金保障监管。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由县包干使用,缺口部分由县本级财政自行解决,与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与管理。专项资金要严格依法依规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对于外包给社会力量承担的有关工作,要根据工作进度、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款项、返还保证金。及时开展内部审计和资金监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六)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乡(镇)按照中央、自治区、百色市的确权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形成进度报表,认真整理,严格核实,于每月9日、19日、29日按要求将工作进度报送县确权办,由县确权办汇总及时上报百色市确权办。同时,县委、县政府组建督查组,对实施土地确权的乡实行定期督查。相关乡也将本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督查督办事项,加强督促检查,逐项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各乡(镇)要立足实际,将农村承包地确权与土地流转、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精准扶贫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相结合。同步抓、共推进,确保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开展。

 

附件:百色市德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进度表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8日印发  

 

百色市德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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