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09-27 点击:4976

为了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近日,那坡县物价局向县公立各医院和有关部门行文转发了广西区物价局、区卫计委、区人社厅《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一批)的通知》(桂价医 ﹝2017﹞35号)。通知规定: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是提高涉及儿科的诊查、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了涉及产科、妇科、急救、高压氧舱、病理检查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了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文件还规定,各医疗机构按二级、一级标准分别执行调整项目价格标准的90%和80%。具体调整标准详见文件(政府网站)和各公立医院的收费公示栏。本次收费标准的调整自9月1日起实施。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

 

那坡县物价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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