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实我县扶贫项目库,夯实项目安排和资金精准使用基础,确保到 2020 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贫困村全部摘帽,根据《自治区扶贫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经
乡(镇)编制申报项目清单,县直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并经 2017年9月18日 -9月22日对入库项目进行评估,现将纳入那坡县“十三五”扶贫项目库的项目清单予以公示,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 2017年9月30日 至 2017年10月6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776-6822496)。
那坡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