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德保政府网 2017-09-30   点击:8536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其中:门卫1名,消委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德保范围内人员。

2.门卫岗位:年龄55岁以下(1962930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学历不限消委会工作人员岗位:年龄50岁以下(1967年930日以后出生),经济管理专业,学历大专以上(含大专,会操作电脑。

3.身体健康,无不利于工作的疾病,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计生部门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证明)。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言谈举止文明礼貌,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根据招聘信息的要求,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送至德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股。

报名时间:2017年93010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德保县城关镇云山大道德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胡柳艳,联系电话:0776-3833911。

(二)组织面试

德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岗位需求确定基本内容,于2017年109日组织面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分数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中出现身体检查指标不合格者,按面试分数高低排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由德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的人员。

(四)考核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结果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等按照《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件规定执行,合同年一签。

 

附件:2016年德保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

 

 

 

                    德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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