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荷乡在自治区反馈百色市2016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征求到群众意见建议整改 工作进展情况公示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10-23 点击:6578

①整改的乡(镇)及县直单位,均制定有整改方案得0.5分,发现一个单位未制定、不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未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整改方案的,扣0.2分。
②对于涉及整改的项目,各相关部门在项目地点显眼位置设立公告牌,告知整改计划、措施和进度得0.5分,否则不得分。
③日常抽查发现项目存在未按要求整改弄虚作假的,扣0.5分,最高扣1分。
④反馈的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部整改的得2分,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完成整改的按完成比率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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