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机管﹝2017﹞36号
那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对农进荣、韦朝波两位同志履职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通报
农进荣、韦朝波两位安保人员在2017年9月11日18:00至20:00值班期间,没有按规定在广场党政办公区进行不间断巡逻,不携带对讲机,在值班室内一个玩手机、一个长时间占用值班室电话进行与公务无关的闲聊。未能够对机关办公区域附近出现的垃圾(轮胎)焚烧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不能及时了解情况并上报。致使上级领导在处置群众反映行政办公中心大楼疑似起火的应急事件中,联系不上相关值班人员,掌握信息不对称,引起在广场区域活动的群众情绪恐慌,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对此,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农进荣、韦朝波两位安保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生活补助费300元。
希望各安保人员引以为戒,认真履行相关安保职责,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那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公开
那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