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田东讯 “要是不提高救助费,我家生活不知怎么过。”10月22日,田东县思林镇那定村村民颜炳恩去银行领钱,购买了一些生活必需品。
他患了精神疾病,精神状态时好时坏,与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母亲相依为命,生活非常艰难。被列为农村特困人员、获得较高的供养标准后,他松了一口气。
田东县把维护特困人员的生活权益作为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点,健全救助供养标准动态管理调整机制,使救助供养标准与物价上涨相适应,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确保了特困人员获得必需的社会保障,让特困人员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自今年1月起,田东县率先在百色市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675元/月,增加了25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方面,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400元/月,分散供养的调整为360元/月,均增加6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为363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726元/月。
目前,该县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有30人,农村特困人员有1694人,今年1-9月,全县累计发放救助供养金567万元。
(韦艳草 谭永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