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人员简章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10-31 点击:6107

那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办公区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的办公治安环境,针对现有安保人员空缺的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招聘安保人员2名,现将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根据招聘通告,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不含五险),年度考核合格者享受绩效奖金。

  2、录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一经聘用后,采取半军事化管理,统一发放服装。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录对象、人数:退伍军人,男性,2人。

  2、户籍、族别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2017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人员。

  3、学历: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应在1.65米以上(含1.65米),体重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cm-110)的15%;

  以上聘用人员均要求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安保工作。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安保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7日。

  3、报名地点:那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6805116

联系人:梁骏骢(联系电话:18077641230)

  4、报名所需材料

  考生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自行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应携带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等进行报名。

  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及本人信息页)。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按面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终成绩。

  (一)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按聘用人数从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对象。测试项目:男子100米跑、俯卧撑和长跑1500米。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按照最终成绩,按拟聘用人数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选。

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选,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政审。

  (四)政审

  1、考察政审工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政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从应聘该岗位的其他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取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行录取,即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均达到招聘安保人员基本条件的。

  在招聘过程中所产生费用自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 “进口”关。县纪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将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那坡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那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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