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那坡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 卫生计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11-08 点击:7336

那坡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那坡县民政局

那坡县财政局

 

 

那卫计发〔2017〕61号

 

 

 

关于印发那坡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卫生计生办、综治办、社保所、民政办、财政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那坡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那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那坡县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那坡县民政局

 

 

                    

 那坡县财政局

                                                 2017年8月7日

那坡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百色市卫生计生委、百色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百色市农民工工作和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百色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卫流管发〔2015〕2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新机制,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中0一6岁儿童、孕产如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95%,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立起覆盖流动人口、方便可及的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基层组织服务和管理流动人口的能力明显提高。使流动人口基本享有与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明确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对象以及享受服务的凭证

1. 本实施方案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地县域30日以上(流出人口),流入现居住地30日以上(流入人口),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成年流动人口和随其一起流动的未成年人口。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及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上中等以上学校等人口除外。

2. 《居住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是流动人口享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证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适用。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权益;未来得及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凭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有效的户口本(身份证)亦可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权益。

(二)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1.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与户籍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的衔接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均等化服务相关公共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在培训、交流和联合办事等方面的协作;综治组织要用好“综治信息化处理系统”平台;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及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民政部门要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力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经费保障。各部门要安排专门的工作力量,负责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做到有实施方案、有时间进度、有措施保障。

2.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纳入基层综治中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平台)、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等职责之中,切实推进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简捷、优质、高效的绿色通道,与常住人口同等享受便民惠民政策。

(三)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对象

充分发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人员、设备的优势,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突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时,积极发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的职能,从保障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和流动人口最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入手,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功能,重点做好新形势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职业病防治服务等工作,拓展服务范围与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四)整合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资源

在现有卫生计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上,加强分类统计和信息共享规范。改进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信息统计制度,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对接和整合,明确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对象。加快建立预防接种、妇幼健康服务、传染病直报、出生实名登记等系统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数据交换渠道和区内互通渠道,确保流动人口接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逐步推行应用居民健康卡,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整合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有效共享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建立健全相关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提供数据支撑,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信息跨部门、跨地区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

(五)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6 类基本公共服务。

1.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关注流动人口健康状况,为在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实施动态管理和定期分析,为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等提供基础数据。

2. 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各乡(镇)要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中。以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为抓手,结合爱国卫生工作和“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合作、市民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注重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乡(镇)卫生院要设置有固定宣传栏,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宣传资料等;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要开展相关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宣传;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单位和学校等主要场所,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宣传活动,举办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等,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健康自我管理水平和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 。

3. 强化流动孕产妇保健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加强流动孕产如保健管理,开展妇女中医健康服务。为流动育龄人群免费提供异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服务;根据补助政策为流动孕妇提供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为流动孕如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服务;为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绿色通道服务,提高流动妇女健康水平。加强妇女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构建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绿色通道,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

4. 加强流动儿童保健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加强流动儿童保健管理,开展儿童中医健康服务。把好流动婴儿出生预防接种第一关,加强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根据补助政策开展流动新生儿疾病筛查,构建重症新生儿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加强流动儿童健康检查,依托托幼机构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加强0一6岁儿童保健管理服务。

5. 加强流动儿童顶防接种工作。一是免费建卡建证服务。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一6岁流动儿童免费发放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建证建卡率达100%。二是落实国家一类疫苗免费预防接种服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及时为适龄流动儿童提供11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免费接种服务。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11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三是开展“查漏补种"活动。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应急接种等工作,严格扰行入托入学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等管理措施,不断提高适龄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

6. 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一是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与监控。加强对建筑工地、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传染病监测工作,实施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反馈和通报制度,针对流动人口多发地区和多发病种,积极开展传染病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科学制定传染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流动人口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 100%。二是及时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处置机制和流程,及时发现和处置可能的聚集性发病、暴发疫情苗头及其它异常情况。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规范处置率均达100%。三是为已感染艾滋病毒的流动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

7. 注重流动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卫生计生、综治、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与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及时将流动人口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属地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定期随访,进行危险性评估,提供服药依从性及康复指导。加强精神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流动人口精神病人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管理机制。

8. 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 。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服务项目。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家庭保健、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二是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按规定提供免费的孕情环情检查。三是将流动育龄如女纳入生殖健康项目服务对象,做好流动育龄如女生殖健康档案管理,定期为其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四是完善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服务,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全覆盖。五是建立依法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六是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开展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困难家庭进行关爱帮扶。

(六)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

依托覆盖乡(镇)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网络,着力探索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流动人口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以医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重点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构建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健康服务新模式。研究制定医疗保险与救助的衔接办法,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针对流动人口家庭中的空巢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群体提供关怀关爱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 一)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网络

积极推动基层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设施和人员力量整合,落实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效能。依托现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区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合理规划,认真搭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平台,设置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程。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创新服务模式,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形成高效配置卫生计生公共资源供给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百色市有关规定,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 三)加强流动人口群众自治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协调社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社会治理方面的功能和协同作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工业园区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建立,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运转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到2020年,力争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工作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四)加强宣传倡导

坚持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统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重要意义、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渠道、便民维权、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法治意识和政策观念,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对关系流动人口切实利益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了解掌握流动人口所思所忧所盼,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形成全社会充分理解、流动人口积极参与的均等化服务的舆论氛围。

(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考评

加强对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县卫生和计生计划生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确定城厢镇作为那坡县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示范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拓展服务范围和功能,创经验,树品牌,为全县做好示范。其他乡(镇)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各乡(镇)要把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纳入绩效考评。县卫生计生局将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工作定期通报和评估制度,督导考评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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