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那坡县2017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11-14 点击:7812

那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文    件

 

那卫计发〔2017〕22号

 

 

 

  关于印发《那坡县2017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那坡县2017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那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3日

 

 

 

 

 

那坡县2017年《出生医学证明》

管理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发放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防范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根据区市要求,我局将在全县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查工作,对全县委托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签发证件,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2017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督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了解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查证件的层层流转,避免证件截留。了解各个风险防控关键环节采取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落实“两锁三铁”(门锁、柜锁;铁门、铁栏窗、保险柜)的存储要求;

    2.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要证章分开,专人管理;

    3.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不得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严防遗失;

    4.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登记、上报等工作;

    5.证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日)

    县卫计局于4月上旬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6日-10日)

    委托管理机构及各级签发机构对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进行全面自查。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4月12日-14日)

    县卫计局组织开展对委托管理机构及各级签发机构逐一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落实。具体督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迎接检查阶段(5月-10 月)

    迎接5月份市卫计委、6-7月区卫计委、8-10月国家卫计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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