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2017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和财务人员公 告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百色人才网 2017-11-15 点击:8405

为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部署,解决田林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紧缺问题,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正常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法官助理和1名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个人自愿、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原则;
(五)选调人员身份符合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具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全市范围内机关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详见附件1)。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扎实,能够吃苦耐劳;
(三)具有履行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选调岗位工作的学历、经历和年龄等资格条件;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服务年限和试用期未满的;
(七)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级人事或组织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年龄、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10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这次选调依据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确定拟调人选、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百色人才网、田林县政府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从20171115日起,报名人员可以在田林县政府网(http://www.tianlin.gov.cn)、百色人才网(http://www.bsrcw.com)查阅相关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1115日至201711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材料: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田林县2017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财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卡)复印件,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3)编制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须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验证)。
3.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具体办法如下:
1)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审核。报名地点设在田林县委组织部干部股(田林县乐里镇新市街49号),联系电话:0776-7211979
2)电子邮件报名:需扫描发送报名材料,但须于参加面试前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必须电话确认报名材料的送达情况,对于各种原因报名材料不能按时送达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县委组织部接收报名材料的专用邮箱为:72119797@163.com
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凡报名材料不齐或在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171120日至 20171122日。
2.地点:田林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要求: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报名与资格审查组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入围面试。
(四)面试
1.面试范围人选: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人员。对于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人员,须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验证。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参选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且不低于60分方为合格。面试工作由田林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察
考核组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根据面试成绩,每个选调职位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并列的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如个别选调职位只有1名面试人员的,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名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拟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以及工作需要,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意见,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按1:1比例报县委常委会核准后,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委组织部、选调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八)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办理调动审批或入编后,不再办理递补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附件1田林县2017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和财务人员职位计划表2017.11.15.xls
附件:附件2.田林县2017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财务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田林县委组织部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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