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那坡县农村支付体系费用补贴办法的通知》解读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12-06 11:23:3 点击:6480

 

为促进那坡县农村支付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到农村布放自动存取款机(ATM机 )和自动刷卡机(POS机)、转账电话等银行自动服务机具,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有效缓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问题。经那坡县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10月11日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那坡县农村支付体系费用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1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也反映了一些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为便于各单位深入理解政策内涵,引导、鼓励商户开展农村支付体系工作,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办法》执行中适用范围、ATM机补贴标准及范围、POS机等机具补贴对象和范围及条件、POS机具等支付工具费用补贴标准、POS机具等支付工具费用结算方式、部门职责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办法》界定适用范围

适用于那坡县辖内乡镇及以下行政村;对于设置POS、转账电话的补贴范围是服务于行政村“三农”的收单机构和商户;在县城布放ATM机、POS机、转账电话的不适用于本办法的补贴。

二.ATM机补贴标准及范围

在行政村新增布放ATM机按8000元/台补贴机具布放机构;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城厢镇)新增布放的ATM机按5000元/台补贴机具布放机构,并按每月200元/台运行维护费补贴给机具布放机构。

三. POS机等机具补贴对象和范围及条件

(1)POS机具等支付工具费用补贴对象

POS机具等支付工具的投入方(即收单机构);代理农村POS机具等支付工具业务的商户。

(2)补贴范围及条件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在中国银联联网通用商户信息注册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商户及POS机具等支付工具信息的真实、完整性注册登记;商户POS机具等支付工具必须完成IC卡受理改造;POS机具等支付工具的服务类型必须是为“三农”服务的商户,且该商户当月发生助农取款清算笔数达5笔(含)以上,清算金额达200元以上(含)。按此标准,支付工具和商户哪个月达到标准就补贴哪个月;参与机具补贴的POS机具等支付工具和商户必须是在各行政村为“三农”提供支付业务服务。

四.POS机具等支付工具费用补贴标准

(一)商户:符合补贴标准的每户商户补贴50元/月,同一商户代理同一台机具连续补贴5年(补贴条件第八条已做限制性规定)。

(二)收单机构:

1.在村屯布放转帐电话或POS机的按800元/台补贴机具布放机构。

2.符合补贴标准办理助农取款业务的POS机具等支付工具终端每台补贴50元/月,同一台机具连续补贴5年(补贴条件第八条已做限制性规定)。

五.POS机具等支付工具费用结算方式

补贴费用由收单机构每季度提供POS机具等支付工具及商户统计数据,经人民银行审核后,提交财政部门按补贴标准核算补贴数额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由政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由财政部门将收单机构应收达标POS等支付工具补贴及商户代理费用拨入收单机构,商户的代理补贴由各收单机构将代理费用兑付给商户,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部门职责

那坡县财政局负责助农取款支付服务补贴费用的监督管理;那坡县金融办负责督促当地乡(镇)政府、村两委和收单机构做好银行自动服务机具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机具正常运行;人民银行那坡县支行对各收单机构布放机具的合理性和商户报送相关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助农取款支付服务补贴费用的监督管理。

附:关于印发那坡县农村支付体系费用补贴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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