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12-08 11:13:0 点击:13052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分、各直属机构:

《那坡县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那坡县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探索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努力解决城区“大班额”和“择校热”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百政办发〔2017〕61号)要求,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发展现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教育现状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有小学87所,教学点16个,在校学生16862人(其中苗、瑶、彝少数民族859人),教职工794人,师生比1:21.2;初中11所(含九年一贯制2所),在校学生7042人(其中苗、瑶、彝少数民族学生303人),教职工525人,师生比1:13.4;高中1所,在校学生数2173人(其中苗、瑶、彝少数民族学生73人),教职工136人,师生比1:15.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0.71%。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主要存在城乡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在教师素质、管理水平、装备配置、教育质量等方面差距较大,与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得到优质教育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出现“城区挤、大班额”;“农村空、生源少”的不良现象,我县“大班额”主要集中在县城区学校。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均衡配置学区内办学资源和教师资源,构建合作共生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改革推进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发展水平,结合那坡县实际,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加快那坡县城区中小学校均衡发展步伐,促进共同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建立13大学区,改革原有的行政管理和办学模式,构建学区内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六统一”机制,实现“城乡学校差距大幅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渐趋高位”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是:

(一)县城区学校缓解“大班额”现象,有效破解“择校热”问题。

(二)学区内学校标准化建设、现代教育信息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办学条件进一步优化。

(三)学区内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教师素质逐年提升,教师交流成为常态。

(四)学区教育教学水平处于市内中上地位,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

(五)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学校,创建一批充满活力、共同优质发展的新学区,培养一批具有先进办学理念的学区办学领路人。

(六)逐步建立各具特色,有效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学区管理模式。

四、工作原则

(一)优质均衡原则。充分发挥学区内优质学校的龙头作用,带动薄弱学校提质发展,实现学区内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的优质均衡。

(二)改革创新原则。各学区内的学校要在规划共谋、资源共享、工作共建、成效共显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探索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激发办学活力。

(三)稳步推进原则。结合自治区、市教育改革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结合本县的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进管理改革工作,逐步提高学区制管理实施水平。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因地制宜科学划分学区。

按照“城乡统筹、强弱搭配”原则,根据本县实际,结合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小学11个学区,初中2个学区,共13个学区,建立起城乡学校捆绑互动发展机制。以城乡帮扶的形式进行学区设置,每个学区学校数原则上不超过8所。学区以1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学校,与若干所同学段相对薄弱的学校组成教育融合发展共同体。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创新学区管理机制。明确教育局、学区长学校、学区其他学校的管理层级和关系,赋予教育局、学区长学校办学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育教学管理等职责和管理权限。明确学区长管理学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学区长学校与学区内学校的职能和相互关系,强化学区长学校管理学区内学校的统筹权。教育局加强对学区办学资源的配置、校长教师的调配、学区整体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将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工作计入工作量,建立学区管理成效的激励机制。学区长学校负责对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学区长由龙头学校校长兼任。学区内各学校校内行政、财务、后勤、安全等常规管理体制机制可维持不变。

学区长对学区实施统一管理,在学区内的专项资金使用和资源调配等方面赋予一定管理权利,学区学校接受学区长的管理指导。为保证学区制的正常运行,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校长联席会议为学区管理的领导机构,校长联席会议由学区内学校校长组成。学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长联席会议。校长联席会议主要任务:制定学区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学区的各项工作制度,协调、探讨学区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区内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学区内教育资源等。

2.建立学区运行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筹有序”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推进学区教育资源调配、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学区工作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提升每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

3.成立学区学科中心组。

①组建方式与规模。初中一般以年级组为单位成立学科中心组,小学一般分为语文学科中心组、数学学科中心组、综合学科(体艺音)中心组,组长和组员由学区学校的教研组长和相应学科教师组成,实行动态管理,组员一般设4至6人,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等组成。

②落实职责与任务。学科中心组负责制订教学教研活动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学区集体备课、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活动,做到备课、教学、教研、培训成果共享,整体提高学区教师教学能力。学区内学校教师资源共享,学校间实行教师交流、跨校兼课。各学校根据实际,共同参与开发校本课程,努力实现特色课程学校互补、学区共享。学科中心组的活动,以学区名义下发通知,属于教学比赛或学区展示活动的报县教研室备案,荣誉证书以教育局名义盖章颁发。

③明确成员的待遇。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学科中心组成员的工作量,在绩效考评时,纳入到所在学校的年度绩效考评当中。

(三)建设和共享学区资源。

1.全面改善学区学校办学条件。按照自治区、百色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学区学校体育场地、实验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等场所建设,配齐配足教学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配套建设教师周转房,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2.共享学区学校教育资源。着力构建学区办学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和仪器设备在学区内学校开放共享;促进学区教师资源、教学成果、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的共建共享;促进学区内学校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家长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的共享。

(四)加强学区队伍建设。

1.打造学区管理团队。加强学区管理人员配备,每个学区设学区长1名、副学区长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工作人员兼任。定期组织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学习和交流。加强学区管理后备人才储备,从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区管理人员。

2.配齐配足学科教师。根据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配齐配足各学科合格教师,重点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等问题,实现学区师资配备基本均衡。

3.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建立健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通过跨校兼课、支教、走教、轮岗等方式促进教师交流。支持学区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

4.加强学区教师培训。支持学区开展以学区为单位的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和水平。学区要统筹培养薄弱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等方式,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5.努力提高教师待遇。贯彻落实《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87号),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机构比例和职称评聘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标准,并按距离远近、艰苦程度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补助。

(五)全面提高学区教育质量

1.统一学区课程实施。学区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协作机制,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统筹,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扎实推进教学常规管理,统一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提升课程实施效果,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共建特色课程教学资源,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2.统一学区教学研究。学区实行学区联合教研制度,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究、听课观摩、课题研究等活动。加强学区内学生差异化研究,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科教学育德育、美育融合,发挥学科教学综合育人功能。学区协同高校、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教学研究新格局。

3.共育学生核心素养。学区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4.共创学区文化。学区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学区文化。在传承、提升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学区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的良好育人环境。

5.统一学区质量评价。学区统一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加强学区内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综合分析与整改提高。注重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六、学区划分

学区的划分以县直学校为引领、相对就近、优势互补、分步推进、共同提高的原则组建。根据《那坡县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方案(2016—2020年)》及县城区龙头学校少的实际,学区按城乡帮扶形式划分。分两类学区:即①城区学校+乡镇学校(乡镇初中或中心小学):由1所优质城区学校+若干所同学段乡镇薄弱学校,通过帮扶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②乡镇学校+村小学+教学点:乡镇中心校在参加与县城优质学校组成学区的同时,自身作为牵头学校与村小学、教学点组成学区,辐射村校、教学点,提升村小学、教学点教育质量。学校学区具体划分如下:

(一)小学学区:

1.第一学区:那坡县实验小学(龙头学校),龙合乡中心小学、坡荷乡中心小学、百省乡中心小学、百都乡中心小学为学区分校;

2.第二学区:那坡县第二小学(龙头学校),德隆乡中心小学、百合乡中心小学、百南乡中心小学为学区分校;

3. 第三学区:城厢镇中心小学(龙头学校),所辖村小学及教学点为学区分校;

4. 龙合乡学区:龙合乡中心小学(龙头学校),所辖村小学及教学点为学区分校;

5. 坡荷乡学区:坡荷乡中心小学(龙头学校),所辖村小学及教学点为分校;

6. 德隆乡学区:德隆乡中心小学(龙头学校),所辖村小学及教学点为学区分校;

7. 百合乡学区:百合乡中心小学(龙头学校),所辖村小学及教学点为学区分校;

8. 平孟镇学区:平孟镇中心小学(龙头学校),所辖村小学及教学点为学区分校;

9. 百南乡学区:百南乡中心小学(龙头学校),所辖村小学及教学点为学区分校;

10.百省乡学区:百省乡中心小学(龙头学校),所辖村小学及教学点为学区分校;

11. 百都乡学区:百都乡中心小学(龙头学校),所辖村小学及教学点为学区分校。

(二)初中学区:

1.第一学区:那坡县民族初级中学(龙头学校),龙合乡初级中学、龙合乡定业初级中学、坡荷乡初级中学、百省乡初级中学为学区分校;

2.第二学区:那坡县城厢初级中学(龙头学校),德隆乡初级中学、百合乡初级中学、平孟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百都乡初级中学为学区分校;

    学区龙头学校与分校之间的关系:(一)学区内各分校的法人、校名、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则上保持人、财、物独立。(二)龙头学校校长担任学区区长和学区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分校校长是小组成员,学区学校之间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教育资源共享、学校文化共建、教育教学互助等方式互助成长,均衡发展。      

七、实施步骤

从2017年7月起至2020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17年7月至8月)。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1号)》文件,学习宣传学区制管理改革的先进经验。

2.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细,梳理改革思路。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18年3月)。

1.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实施进度,有序开展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开展年度自查,总结经验,整改问题。

2.主动联系自治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进行过程指导,总体把握改革进程,保障学区工作顺利开展。适时组织学区开展培训、经验交流和区外考察。

(三)阶段性总结阶段(2018年3月— 4月)。

认真总结学区制管理工作经验得失,挖掘成功经验和案例,主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争取得到指导和支持,开展交流活动,取长补短,促进工作成效。

(四)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5月— 2020年12月)。

大力推广成功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全县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深入、持久、健康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八、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县人民政府把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完善领导和决策机制,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及时研究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建立以县人民政府为主、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那坡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  方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长:黄金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  

      办主任

                 朱宁波县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教       

                             育工委书记

     成  员:罗伟胜     县编制办主任

              黄新学     县财政局局长

              李文清     县发改局局长

              李定根     县人社局局长

农振冲     城厢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海浪     坡荷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汉山     龙合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佳新     德隆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汉忠     百合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寿山平孟镇党委副书记

              李奕佳     百南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春妹     百省乡人民政府乡长

              农余定     百都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朱宁波同志担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县教育局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区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财政部门统筹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推进的工作经费。

(三)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义务教育相关经费、项目,按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幼儿园、中小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统筹用于支持学区制管理改革相关培训工作,保障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教师交流、设施设备等经费项目安排要充分考虑学区内学校间及学区间的相对均衡。学区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区内薄弱学校的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与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学责任区工作,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科学合理运用督查结果,提升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深入宣传动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学区简报等媒体,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广泛动员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和投身到学区制管理改革事业中,要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那坡县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公开方式:公开

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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