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那坡县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02-08 11:32:4 点击:11676

那坡县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区、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 扎实推进我县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下同)、中职教师培训工作,培训、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本地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广西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百色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及那坡县相关文件精神,因地制宜,面向全体,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为本,按需施训

    以促进教育发展为指向,以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普遍提升为核心,围绕全县学前教育突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突破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等重大决策,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的实际需求,开展差异化教师培训。

    (二)覆盖全员,突出重点

    坚持点面结合,面向全县中小学、中职教师,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深入开展全员培训;着力加强校长和骨干教师、新入职教师和乡村教师的培训。

    (三)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依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把重点,市级抓骨干,县级保全员,学校重应用”的教师培训分级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县(市、区)、学校分级培训工作,加强培训任务的责任分担,培训管理的协同推进,确保各级各类培训的有序衔接和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创新,保障质量

    遵循教师发展规律,推动教师培训模式创新、内容创新、制度创新,把提高质量贯穿于教师培训全过程,加强教师培训的督导评估,不断提高教师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成权责清晰的教师培训体系、功能完备的培训基地和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成对全县在岗中小学、中职教师不少于360学时全员培训,中小学、中职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国家和自治区培训为引领、市县培训为支撑、校本研修为基础、开放有序的培训格局。

    ——教师培训全员覆盖。通过不同层次、多种形式对全县在岗中小学、中职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每人不少于360学时。推选我县中小学、中职教师进入自治区“八桂教育家”、中小学、中职名师、名校长(园长)、骨干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和壮汉双语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选送教师参加自治区的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村小教学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推广骨干教师及培训者、民族团结教育骨干教师等项目培训等。选送骨干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区级培训,培养本县教师骨干和培训专家。重点抓好校本研训活动,着实做好以针对性高的校本研训活动,实现教师培训全员覆盖。

    ——教师能力素质普遍提高。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牢固,教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自觉性普遍增强,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大幅度提高,基本适应新课程改革以及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特别是,乡村教师视野普遍得到开阔,教育理念普遍更新,课堂教学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普遍提高。

——教师培训基础能力明显增强。整合提高一个教师培训团队,建设6所培训基地学校,其中2所初中(县民族初中、城厢镇初中)、2所小学(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小学)、2所幼儿园(县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积极参与自治区教师培训重大研究项目,创建本县师资培训项目库,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立体协同的培训体系

    积极构建自治区、市、县(市、区)、学校四级联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衔接的教师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办民办培训机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优质中小学(中职学校)协同合作。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培训在教师参训遴选、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类型、培训时间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在国家、自治区教师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市、县(市、区)、学校分级规划,分层实施。自治区指导规划全区教师培训,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负责制订本级培训规划,指导、督促各乡镇、各学校做好校本研训工作。负责本县教师全员培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工作。学校做好校本研修工作,确保全员参加。按要求选派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二)探索多元复合的培训方式

    顺应教师培训变革要求,采取多元化、混合式的培训组织形态。根据培训对象、培训主题的实际需要,优化设计集中培训、置换脱产研修、网络研修、送教下乡、校本研修、特级教师工作坊以及“双师教学”等多种方式,促进教师学用结合,确保教师培训实效。

    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采取跟岗培训和情境体验改进教学行为,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育智慧。倡导小班化培训,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组织培训。

    (三)设置系统递进的培训内容

    运用科学的测评工具诊断分析参训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准确把握教师培训需求,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与能力、专业情意等方面系统设置培训内容。

    依据教师和校长发展规律构建“标准-模块-菜单”的课程体系,建立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鼓励学校和培训机构自主开发本土培训资源,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针对处于职业发展周期不同阶段的教师和校长,对象化设置培训课程,科学组合形成指向明确、模块清晰、系统递进、重点突出的课程结构和内容(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促进参训教师知识结构、思维结构和能力结构的发展。培训课程模块建议为:

    模块一:师德修养与职业认同

    重点关注中小学、中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治意识,基于教师专业标准的反思与实践、教育理想、信念与教师职业认同、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基于校长专业标准的职业精神内化。

    模块二:教育基本理论素养

    重点关注教育思想、国际视野下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与策略、教育基本规律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课程开发的原理与技术、校长的课程领导力等;现代学习理论与因材施教、基于学生学习心理与学习特点的教学策略、基于现代教育理念下的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变革、教学设计的理论与技巧、学习困难儿童教育、问题解决与创造性培养专题;教育研究的问题意识、教育研究的选题与设计、教育研究程序的原理与技术、校长的科研领导力等。

    模块三:学科教学专业知识与能力

    重点关注学科发展史视角下的学科教学、学科教学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基于课程标准的教材分析与解读、学科教学认知能力、学科教学基本理论、学科教学法、学科知识体系结构分析、学科思想方法等、校长的教学领导力、学科知识在职业教育中的具体运用等。

    模块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能力

    重点关注中职教师从事教学、实验、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所需要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实践技能及实训教学方法、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规范养成、教学技能提升等。

    建立常态化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站,安排中职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站进行学徒式跟岗研修,重点关注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的变化、行业企业的关键技术和最新工艺;中职教师的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能力、推进校企合作的途径和方法等。

    模块五: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重点关注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等。

    模块六:学生健康发展与教育管理能力

    重点关注班主任工作规范、班级管理的策略与技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团体心理辅导在教育管理中的有效应用;促进学生发展的学校管理等。

    模块七:个人发展、学校发展与规划能力

    重点关注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教师的思维方法训练、教师发展反思、教师阅读与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心理健康维护等;校长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校长营造育人氛围的能力、校长学校发展诊断能力、校长学校规划布局能力、校长特色学校创建的能力、校长促进社区文化发展的能力。

    模块八: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知识解读、教学辅导和师生文化素养的形成;提高校长、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提高普通话及规范文字应用水平。

    (四)完善科学规范的培训制度

    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教师五年内接受不少于360个学时(120学分)的培训,其中校本研修不少于150学时,短期集中面授不少于90学时,网络研修不少于120学时。新任校长(园长)必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新任教师必须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中职专业课教师每5年必须到企业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

    完善培训机构学分管理制度。实行培训学分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教师职务评聘相挂钩。积极探索建立培训学分银行,逐步实现教师非学历培训和学历教育学分互认。

    (五)建设功能完备的培训基地学校

    创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学校,引领和带动全县中小学校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挂靠区内高校、职教中心,共享其硬件和软件,促进县级培训能力升级,构建新型县级培训机构。积极推进我县电教、教研、装备等机构的整合,切实增加教师培训能力。

    逐步将乡镇中心校建设成为乡镇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立校本研训专业指导团队,扎实开展村小、教学点教师校本研训活动,形成片、乡、县的校本研训协作体,提高农村学校校本研训质量。

    (六)组建结构合理的培训队伍

    聘请优秀的高校专家、遴选一线优秀中小学(中职)教师和行业企业优秀人才组建培训专家资源库。按照专家与当地教师比不低于1:100建立县级教师培训专家队伍。

    建立培训专家库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培训专家的信息共享和培训成效评估。各类培训项目的培训者的构成要求一线优秀中小学(中职)教师比例不少于50%,学科教研员作为专家组的组长。加强本县专家队伍的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

    五、创新体制机制

    建立并完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强化教师培训系统内在发展动力,优化外部发展环境。

    实行竞争择优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争性遴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察,择优遴选各类示范性项目的参训对象。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争取市级支持,加强县级在培训政策的落实、培训项目的设计等方面的分工合作。全面推进培训机构与县、学校在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合作。逐步实行各级各类培训项目的实施方式、参训对象、培训内容有序衔接,确保培训符合教师成长规律。

    建立经费分担机制,培训经费由政府、社会、个人三者合理分担。财政性经费实行中央、自治区、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共同承担,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支持教师培训。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对培训重视程度高、政策落实好、积极创新培训模式的乡镇、学校给予奖励。对培训组织不力的、不完成培训任务的乡镇和学校将按绩效考评细则扣分。

    六、实施重点项目

    (一)岗前教师培训项目

对当年招聘的新教师,以教师礼仪、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为内容进行岗前培训,入职后一年内跟踪指导,助力新教师尽快进入教师角色。

(二)职后教师培训项目

对入职后2-5年的教师,全员参加,实施班主任工作、教师基本功、教师合作学习技能等内容培训,助力他们提早进入骨干教师行列。

(三)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遴选100名中小学、中职教师,培养为师德修养良好、课堂教学优秀、教研能力突出、班级管理有效的市级骨干教师,发挥区域辐射作用。

(四)乡村教师培训项目

组织50名音乐、美术(书法)、体育、英语、科学、综合实践、壮语文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组织实施全县350名村小教学点教师全员轮训。

    (五)教师培训信息化项目

    依托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汇集项目评审、教师选学、过程监控、绩效评估、证书和学时(学分)登记查询等培训管理、培训课程资源和培训服务信息,实现自治区、市、县、校四级管理,并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推动每个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重点选派中小学校长(园长)、专兼职培训者和教研员等骨干队伍参加县外培训,县内培训由本县专家团队组织实施。

    (六)培训者能力提升项目

组建由县级培训机构培训者、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培训者团队,实施本级培训者培训,提升培训设计、培训过程管理及辖区校本研修、教师专业发展指导等能力,切实提升本级培训质量,助力本县教师专业发展。

(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观摩市级示范性教师培训基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加强县级教师培训组织和教师培训基地学校。整合教研、电教、师训,组建那坡县教师教师发展中心,重点建设县城区域1所高中、2所初中、2所小学、2所幼儿园为教师培训基地学校。

    (七)教师培训智库项目

    充分利用自治区级教师培训项目库、培训资源库,重点建设典型案例资源,满足教师个性化学习需求。市级教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建立那坡县教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我县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的政策咨询、专项调研、项目规划、项目遴选、过程监督、绩效考核。结合本地实际,优化组合资源,创新培训项目,推广以需求为基础的技术性项目。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管理到位。要将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纳入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经费保障

    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2%的标准予以安排;中小学、中职学校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多渠道筹措经费,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教师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对培训项目经费进行有效监控,提高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三)督导评估

将教师培训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有关单位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将教师培训列入中小学、中职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将教师完成培训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职务评聘、特级教师申报、评优晋级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师资及培训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

 

 

 

那坡县教育局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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