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82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7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 2016年度贷款在精准识别后不进入新系统成为自然退出户贷款贴息名单公示(从县级配套拨付贴息第四季度)名单(217户,贴息金额127215.5元)公示如下:公示期为 2017年12月4日至 2017年12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776-6822496
那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