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脱贫攻坚贫困户小额信贷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6〕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4〕33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7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发放(2017年第四季度城厢、坡荷、龙合、德隆、百合、百南)名单(2707户,贴息金额1699338.81元)公示如下:公示期为 2017年12月4日至 2017年12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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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