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环发〔2017〕29号
关于印发《那坡县环保局在百色市2016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那坡县环保局在百色市2016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那坡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那坡县环保局在百色市2016年度
绩效考评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有效解决我县当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争当全区山清水秀自然生态全排头兵。根据《那坡县在百色市2016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那绩发〔2017〕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整改落实到位,做好“三废”治理,改善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重心下移的原则,下大决心实施综合整治。坚决抑制城区空气污染的高位态势,切实提升城区空气质量和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二、整治重点
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强化环境执法,抓好“三废”治理,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非法营运泥头车的治理打击力度,严惩污染路面违法行为,改善空气质量。建立健全环境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成立环委会,构建大环保格局
成立那坡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县环委会牵头负责,市、县、乡三级联动,环保部门全程跟进,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向、内容和任务,明确县直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构建“党委政府总负责、环保部门统管、相关部门齐抓、排污单位守法、社会公众共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二)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
1.加强道路的环境管理。对辖区道路进行及时维护保养,加强保洁。建设和完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加大非营运泥头车治理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污染路面、产生扬尘等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车辆运输环境管理。在辖区周边主要路口设置全天候的运输车辆泼洒检查站点,严禁未采取封闭方式运输建筑垃圾、渣土、沙石,工业固体废物等运输车辆进入中心城区行驶,对无证、无篷盖、易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运输车辆依法及时查处。
责任单位:市政局
(三)建筑施工地、拆迁作业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
切实加大建筑施工地、拆迁作业现场扬尘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作业,每天定时清扫及洒水降尘。施工期间,城区各类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按照砂土覆盖率、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路面硬化率、驶离工地车箱封闭与车轮冲洗率等四个100%的要求,控制扬尘污染。所有施工场地周围必须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施工架外侧必须设置能够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楼层施工渣土须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高空抛撒;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保证施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非煤露天矿山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
1.加快全县石料行业专项整治进度和力度。对禁采区内的石料矿山一律实施关停和限期关停,对限采区内的石料矿山,采矿证到期,一律实施关停。对可采区范围的石料矿山企业实施规范开采。严格采取密闭作业、洒水降尘、场地硬化、围档、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禁止向无密闭措施的运输车辆出售和提供原料。
2.加强关闭和闭坑矿山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督促关闭和闭坑矿山加强管理,做好关闭和闭坑矿山的矿渣、尾矿、废弃物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
督查辖区内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范管理工作,建立一企一档一册,在环评文件上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粉性物料必须采取库房式存放,临时性料场货场要采取严格的篷盖和围挡措施,实施密闭运输和清洁运输,进行排污申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全过程管理。积极推进对城区周边老污染源和烟尘污染的深度治理,强制推行重点污染源企业的清洁审核,最大限度减轻城区周边烟尘排放总量。
责任单位:环保局
(六)城市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
1.加强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管。及时完成城市生活垃圾的中转、运输和处置,扎实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清扫保洁率达100%,严禁发生露天焚烧垃圾等扬尘污染现象。
责任单位:市政局
2.加强对城区燃煤(材)锅炉环境管理工作。确保上半年完成对城区内所有直接燃煤(材)锅炉、茶水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五月中旬)
1.出台相关实施细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员,组织安排好相关整改活动。
2.召开环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通过《那坡县环保局2016年
度环境保护绩效考评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及整治要求,确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调查摸底阶段(五月下旬)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目前存在的扬尘污染源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定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三)组织实施阶段(六月)
各单位要将城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每月组织两次专项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凭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
(四)评议考核阶段(2017 年6月下旬)
对开展情况进行年中总结,县环保局牵头对全县2017年度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 6 月 30 日前报县委、县政府。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7月—12月)
认真总结经验,梳理活动成效,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年终总结,于12 月20日前报县委、县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住建局、县市政局、县环保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组织本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将相关台账汇总县环保局,由环保局汇总上报。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网格化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将治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整改到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环保局召集召开年中分析会、年终总结会,听取整改汇报,把握工作进展,加强部门交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考核,适时开展现场监测,了解城区环境现状和整治成果。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那坡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