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12-13 16:50:2 点击:10251

           一、出台方案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 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8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资源,使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全区、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通过组建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水平,让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二是坚持创新机制的原则;三是坚持利益共享的原则;四是坚持便民惠民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1.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体系

 以县人民医院牵头,会同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在坚持三个不变(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不变、机构职能和任务不变、财政投入和保障不变)的原则下,实现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统一调配使用、业务统一管理、财务资源统一配置、信息互联互通、设备等资源共享,构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互相联动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要完成各项妇女儿童监测指标和公共卫生职能任务。

2.构建医共体组织形式

县域医疗共同体组建后,将在乡(镇)卫生院增挂那坡县人民医院**分院牌子(以下简称为分院)。医共体组建模式为紧密型医共体。由县人民医院按照“三不变、一完善、五统一”的要求统一管理分院。三不变即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不变、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不变、投入体制和享受政策不变;一完善即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五统一即资产管理统一、人事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

(四)具体实施要求

1.成立县级医疗共同体管理委员成立以县人民医院牵头,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共同参与的县级医疗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县人民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担任。管委会按照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监管职能,研究制定医共体的发展战略及相关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工作措施等,审批医共体总体发展规划及重大投资计划,加强运营过程中的监管、考核等工作。管委会属临时机构,不占用各院的机构编制。

2.建立新型管理体制为“紧密型”医共体。县人民医院按照“三不变、一完善、五统一”的要求统一管理分院。一是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不变;二是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不变;三是投入体制和享受政策不变;四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五是实行“五统一管理”,包括资产管理统一、人事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

3.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县域医共体内,突出各医疗机构发展及定位。卫生院要以内、外、妇、儿专科为主,积极推进全科医疗的发展;县妇幼保健院要做强妇科、产科和儿科以及妇幼保健工作;县中医医院要大力发展中医特色诊疗优势,做大做强中医壮医药诊疗业务;县人民医院要在综合处置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上提升能力。县域医共体内,由县人民医院对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进行全面、规范管理。县人民医院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各项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做好“传帮带”工作,确保重点科室有一名技术骨干医务人员到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坐诊、会诊、查房等工作;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4.建立人员共享机制,促进医共体内人员合理流动县域医共体内,享有充分用人自主权,实行人事统一管理,可实行乡编县用的人才管理模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保院各派出不少于3人常驻分院,常驻人员以医院业务骨干为主,常驻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至少一年以上。医务人员在县域医共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上级医院下派人员至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按政策可视为至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经历,派驻人员相关信息报县卫计局备案。

5.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医共体可持续发展。县域医共体上下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充分协商,建立建全医共体利益共享机制;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县财政要对县域医共体下派人员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允许分院从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开展薪酬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两个允许”的要求(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

6.强化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县域医共体内的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资源,统筹使用;积极运用远程医疗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7.进一步调整完善医保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和完善基本医保支付政策,积极开展县域共同体内医保费用总额管理试点,实行“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实行远程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支持远程医疗服务健康发展。

8.进一步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行医共体为主体的统一联合议价采购方式,统一确定药品采购品种及采购价格。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按规定遴选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药品配备使用,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鼓励医共体内制剂调剂使用。允许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取药。

9.完善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制度政策体系。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规范,组建合理的县、乡、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程。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共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0.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安全便捷的原则,制定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明确双向转诊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双向转诊临床标准建立规范的会诊、转诊档案,开展医共体内的双向转诊工作,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上级医疗机构应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建立区域统一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平台,实行转入转出可追溯和动态监管,上级医院要建立上转绿色通道,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住院。

、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底前)

县政府结合实际,出台本县县域医共体实施方案并正式运行。2017年12月底前由县级医疗共同体管理委员会与县城所在地城厢镇卫生院和两个乡镇卫生院,即坡荷乡卫生院、百合乡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并制定开展县域医共体实施细则和县域医共体医疗协议;条件成熟后与全部乡镇卫生院建成县域医共体。

1.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11月20日前)。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和组织机构,组织卫生计生、人社、编办、财政、医改办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2.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1月20日—25日)。组织乡(镇)卫生院和县级三家医院干部职工召开动员大会,解读政策,统一思想,让所有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并支持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3.清产核资阶段(2017年11月25日—30日)。成立医共体管委会,对建立紧密型模式的分院资产、财务进行全面核实,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在测算2014年—2016年三年收支情况后,拟定收益分配方案。

4.法人接管阶段(2017年11月26日—30日)。由县人民医院及医共体管委会考察后推荐分院院长、副院长等班子成员候选人,经县卫生计生局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任命。

5.挂牌运行阶段(2017年12月1日起)。组建医共体的分院挂那坡县人民医院**分院,县域医疗共同体工作正式运行。

(二)提升发展阶段(2018年—2019年)

2018年,进一步扩大县域医共体建设范围,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50%;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至少有一家与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0年)

所有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共体。远程医疗协作网实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形成较完善的医共体政策体系。

 

附: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那政办发〔2017〕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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