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实施意见》解读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12-13 16:44:2 点击:9108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5〕6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结合那坡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认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可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求平等参与、公开透明,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合同办事,有利于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和社会资本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将政府在战略制定方面的优势与社会资本在管理效率、技术创新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更加有效地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人民福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求从以往单一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逐步转向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这与深化才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高度一致。

二、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总体方向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重诺履约,公开透明、公众受益,积极稳妥、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起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内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1. 确定实施范围,当前重点支持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2.做实做好项目储备,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运用效率。县政府在各部门申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基础上,筛选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储备库。3.科学选择操作模式,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增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针对性。4.合理划分经营风险,构建权责统一的管理机制,政府对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5.依法实施项目评估,借鉴先进的评价理念和方法,对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进行筛选,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估论证。综合考虑公共服务需要、责任风险分担、产出标准、关键绩效指标、支付方式、融资方案和财政补贴等要素平衡财务效益和社会效益。6.择优选择合作伙伴,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可持续发展。7.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8.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四、建立健全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工作机制

1.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确保改革顺利实施。2.明确实施主体,落实部门工作责任。3.规范价格管理,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政府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定价、调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4.强化基础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良好环境。

附: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实施意见的通知(那政办发〔2017〕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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