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那坡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7-12-12 16:53:2 点击:5560

 

一、《计划》实施依据及主要目标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医疗救助解困一批”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县健康扶贫攻坚工程,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扶贫办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卫发〔2017〕3号)要求,结合那坡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到2018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达标率100%;个人就医费用明显降低;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综合服务;患有国家确定大病病种的农村贫困人口得到集中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电子健康档案全覆盖。  

到2020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和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100%,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个人就医费用大幅降低;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8/10万、9.5‰和7.5‰以下。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计划》政策措施  

   

(一)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对未享受参保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政策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给予补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配合)  

(二)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局(医改办)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扶贫办、县卫生计生局配合)  

(三)建立健康扶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购买健康扶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政府财政全额出资。(县财政局)  

(四)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兜底保障,符合其它社会救助条件的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给予救助。(县民政局牵头,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配合)  

(五)建立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综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的部分,政府财政予以补助。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需占药品总费用95%以上。(县发改局(医改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  

《计划》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和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从2017年开始对个尚未达标的村卫生室进行改建扩建,确保达到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到2020年完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县发改局牵头,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  

(二)实施县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建立“传、帮、带、扶”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力度,“十三五”期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免费培养医学生并安排在岗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进修;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到2018年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全面推广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编办配合)  

(四)推进贫困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到2018年实现县域医疗共同体县级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100%。(县发改局(医改办)、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县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五)开展便民综合服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患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补助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卫生计生局配合)  

(六)积极引导慈善救助。各有关部门积极搭建健康扶贫慈善救助平台,整合社会组织救助项目用于农村贫困人口救治需求,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农村贫困患者提供慈善救助。(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等部门分别负责)  

(七)开展大病分类救治行动。筛选出疾病负担较重、疗效确切的大病和慢性病开展分类救治、实施靶向治疗。(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配合)  

(八)推行农村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农村贫困家庭签约服务,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建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家庭有1名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医生,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县发改局(医改办)、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配合)  

(九)强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妇幼健康服务惠民项目,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免费婚前医学保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孕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营养改善、地中海贫血防控、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项目,其中婚检率、孕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95%、75%、90%以上。坚持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配合)  

(十)加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登记在册管理率达到80%以上。做好传染病防控,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85%。落实国家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艾滋病贫困患者治疗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地方病监测,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乡镇建设。(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配合)  

(十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卫生村、卫生乡镇创建活动,推进健康乡镇建设工作。到2020年,力争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县卫生计生局、县扶贫办、县水利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别负责) 

  

附: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健康 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那政办发〔2017〕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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