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据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77号)文件管理规定,经审核我县共有 37 头符合申报程序要求 。 现将 那坡县2017年1 2 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 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1 8 年 1 月 4 日至201 8 年1月 10 日)。如对 月报表 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那坡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那坡县城厢镇伏必街90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776-6850435 , npdj6260@163.com 附件: 那坡县2017年1 2 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 那坡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盖章) 201 8 年1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