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德保县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43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履行教育职责的意识和行为,建立和完善探索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机制,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加强教育行政监督,督促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各类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德保县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特成立德保县履行教育职责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陆兰碧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覃程魁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精行 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赵 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岑常闯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农乐南 县教育局局长
农惠娟 县财政局局长
玉彩勤 县编委办主任
黄 超 县国土局局长
黄新昌 县住建局局长
李少弟 县发改局局长
农安巩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洁明 县审计局副局长
黄振奎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传亮 都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吕世欧 马隘镇人民政府镇长
岑常财 那甲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翠美 足荣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宜引 隆桑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英概 荣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睿 燕峒乡人民政府乡长
陆剑峰 龙光乡人民政府乡长
蒙志坚 巴头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成聪 敬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陆海浪 东凌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精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农乐南同志兼任,成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我县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日常事宜。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四、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
五、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考核要点及评分值详见附件。)
六、考核工作程序
(一)单位自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认真就本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开展自查,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至县教育局(邮箱:dbjyj999@126.com),县教育局负责汇总收集各相关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于2月26日前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县级考核。2018年3月底前,县人民政府将抽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各项指标情况进行考核。
(三)迎接自治区实地督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每年6月底前,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全区市、县教育发展指标进行监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自评情况,结合县级考核情况,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迎接自治区实地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教育职责,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二)认真实施,收集好各项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做好资料收集,按照指标分类整理归档,每盒材料要按顺序编写目录,做到定量指标明确,数据清楚,经得起查证,定性指标要有足够的佐证材料印证工作开展过程。
(三)认真落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安排,认真准备,确保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德保县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指标表
附件
德保县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分值 |
考核要点 |
责任单位 |
自查得分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1 |
履行教育职责工作 |
(一)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
8 |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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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建立教育系统领导小组,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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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县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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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 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
4 |
1.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教育政策;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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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积极推进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教育工程、项目,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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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开展教育深化改革。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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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分值 |
考核要点 |
责任单位 |
自查得分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3 |
履行教育职责工作 |
(三) 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 况 |
8 |
1.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和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县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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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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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大力发展继续教育;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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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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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大力加强国防教育;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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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办好特殊教育,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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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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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履行教育职责工作 |
(四) 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
6 |
1.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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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落实各级各类教育标准;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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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强化教育督导,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 |
县政府督查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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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分值 |
考核要点 |
责任单位 |
自查得分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5 |
履行教育职责工作 |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
3 |
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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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落实教育经费投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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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县编办、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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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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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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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
3 |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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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强化教学纪律,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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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