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受业主委托,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就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1-0063-HL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1标段:城东路与宝珠路路口交通信号灯
2标段:龙邦二级路与禄峒路口交通信号灯
3标段:城东双拥路口交通信号灯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六、竞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分(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船路中段)
3、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持:(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委托人必须是竞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15年1-6月份养老保险凭证;(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7)( 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回执的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并携带原件核查,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船路中段)并购买资料。
八、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1.2标段:肆仟元整(¥4000.00元);3标段:叁仟元整(¥3000.00元)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帐 号:552010100100501080
九、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竞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县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县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靖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xi.gov
十二、代理业务咨询:
邮 编:533000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船路中段
项目负责人:林工 电话/传真:18907867112 0776-2983951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