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坡讯 近日,笔者从那坡县教育局获悉,截至2017年12月25日,那坡县共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348.232万元,惠及全县106所乡村学校的1233名教师。
2014年初,该县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它地区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的通知》(桂教人[2014]12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那坡县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办法》(那政发[2014]13号)及《那坡县关于调整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档次和标准的通知》等文件,从2014年3月起对除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以外的在编在岗义务教育公办教师(含特岗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该县根据任教学校所在地条件艰苦程度及交通便利情况等,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5个类别14个档次,并按照一类学校一档每人每月200元、二类学校一档每人每月220元、三类学校一档每人每月240元、四类学校一档每人每月260元、五类学校一档每人每月280元及每个档次相差20元的补助标准,实行定岗定人、在岗享受、离岗取消,按月考核、半年发放的原则。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实施以来, 对稳定该县农村教师队伍、提高艰苦边远学校教师待遇,促进乡村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