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到 那坡 调研 涉外 法制宣传工
为加强中越边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和谐、平安边关浓厚的法治氛围,元月16-17日,广西区司法厅法宣处郑敏副处长带领的调研组到那坡县开展涉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
调研组对“那坡县立足“沿边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推进“平安边境、文明边境、文化边境、美丽边境”建设,与越南河江省苗皇县司法局就加强边民法治宣传、边民来往交流等法律合作等达成了共识,并签署备忘录。双方约定,中越双方每一年或两年轮流组织代表团进行互访、召开会谈,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两县边境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近年来,那坡县在4个边防乡(镇)新建法治文化长廊10处,在沿边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村委会设置法制宣传专栏,喷制永久性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标语口号。依据国际条约和各自国家法律,与越南河广、保乐、保林、通农、苗旺五个县签订有防范打击邪教内容的合作协议,建立完善双方会晤机制。在边境沿线乡(镇)、村屯的农户,以关注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为核心,与农户签订“家庭拒绝邪教”承诺卡和建立“百里边关无邪教中心户”。同时,在边境沿线乡(镇)、村、学校建立警示教育室(长廊)和“一厨一窗”宣传阵地建设。去年,投入10多万元在完善县民族中学、城厢镇中心校警示教育基地的同时,重新建立平孟镇一贯制学校、弄汤村2个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在边境公路、口岸、互市点等建立了中越双语反邪教宣传牌、固定标语。利用“壮族三月三.那坡县风流街”、“跳弓节”、“花炮节、“歌坡节”等边关民俗文化,把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引导边境各族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法制宣传形式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那坡县司法局 黄国仙 黄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