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德保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前期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引进过程中前期审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完成,特建立德保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刘军模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农温校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李少弟 县发改局局长
梁永康 县招商局局长
黄 超 县国土局局长
黄新昌 县住建局局长
潘航驾 县经贸局局长
许宜新 县环保局局长
黄世照 县林业局局长
黄奇弟 县水利局局长
徐旭锴 县安监局局长
陆方奎 县发改局副局长
赵芳格 县金融办副主任
黄世顶 县工管委招商服务科科长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李少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对关系全县重大招商引资工作的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协调处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涉及县直有关单位的重要事项,切实解决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选址、用地、水保、环评、林地占用、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问题,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项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对县直有关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重大招商引资相关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3.研究确定需要提请联席会议事项的牵头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
4.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5.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实地考察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针对拟招商引资预审工作中投资企业实力规模、企业业绩及成功案例等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实地考察的建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实地考察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积极开展实地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县直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全体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对提交联席会议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材料进行集中预审,主要对拟投资企业的实力规模、资信情况、项目的可行性、综合效益、拟选址用地是否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涉及林地是否能够审批、是否符合能耗要求等进行全面论证,并形成可行的项目、再议的项目、不可行项目等会审评估意见。
(三)督促检查制度。
由联席会议责成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联席会议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对县直有关单位提出的紧急问题,可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督促办理。对现场办公不能解决的,要明确主办单位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办理,主办单位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督促检查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原则上,联席会议每月向成员单位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四)信息联系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县直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好确定的工作事项,切实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预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的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县政府督查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工作。
(二)各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主动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原因调离本职位或出现人员变动,由继任者接替相关工作,不再另行下文确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