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13号)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那坡政府网 2018-03-27 09:16:1 点击:21646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保2018年春季学期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继续保持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开学工作

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做好开学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有序开展。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学校特别是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及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开学条件保障和安全落实情况,要确保教材教辅资料管理规范、质量合格、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发放到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提升,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要全面掌握师生返校情况,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学生按时返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广大教师要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备好课,确保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动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教育学生重视生命,将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贯穿学科教学和课外实践全过程。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室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根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有效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和实践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切实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有效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

三、着力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先,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对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决策部署。继续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统一使用,充分发挥三科教材的育人功能。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的衔接。深入开展开齐开足国家标准课程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英语、音乐、美术等课程未开设问题。着力改进美育体育,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深入推进教学改革,结合实际推广应用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加快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推广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坚持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园一日活动,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大力治理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课堂教学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要制定学生减负治理工作方案,做到“一校一案”,落实学校领导和班主任管理责任,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切实将学生和家长从家庭作业中解脱出来。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落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倾向。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落实对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措施,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努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对照落实88条具体内容,不断提升学校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桂组通字〔2017〕96号),推进中小学党组织全覆盖,并将团建、队建纳入党建工作内容,不断提升中小学党建工作水平。落实依法治校要求,将学校章程建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快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实现“一校一章程”的工作目标。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要求,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学区制管理比例要“过八成”。加强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乡村中心学校考核范围。充分发挥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农村幼儿园的业务指导,探索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突出抓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工作,确保今年全区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比例在2%以内)。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小学要有计划停止举办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和家长实际情况,建立家长委员会,选好家长委员会的牵头人,发挥好家长委员会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探索弹性离校时间,解决学生家长接送难的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秋季学期招生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治理乱收费行为,对群众反映集中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要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领导的责任。加强幼儿园的监管力度,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卫生保健管理,开展无证幼儿园监管整治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培养教师成为“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加强教师培训,注重提高农村学校校长的管理水平。落实班主任激励措施,其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五、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制,切实落实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工作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和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未及时返校的辍学学生要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并配合采取强制措施。将学习困难学生作为控辍保学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认真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落实学生学籍管理要求,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学生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休学的,学校要引导学生家长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做到依法休学。

六、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治安巡防工作,坚决防止校舍、教学设备、运动生活设施、特种设备等安全责任事故和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广泛开展预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校园欺凌、自杀、虐童、性骚扰、性侵害、一氧化碳中毒、盗窃、诈骗、邪教渗透、自然灾害、火灾等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强化校车安全监管,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突出抓好学生食堂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伙食质量,让学生吃上放心、安全的营养餐。加强法制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七、切实规范学籍管理

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的电子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学籍信息,保障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提高数据质量。及时办理跨省转学和区内各项在办业务,每个环节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开学1个月内完成各项业务清理,避免出现业务积压。严格审核学生异动申请(含转学、跳级、留级等),主管部门要进行详细核实和记录,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驳回,杜绝变相择校及违规招生等。加快处理问题学籍存量,尤其是身份证号错误(含身份证号不存在、姓名与身份证号不匹配)类问题学籍。加快完善特殊教育的学籍管理,对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逐一核实学籍信息,确保残疾学生学籍“应入尽入”。充分用好学籍信息系统,定期分析,为控辍保学、入学升学、异地转接、适龄人口教育规模监测与教育政策制定等工作提供准确数据支持。

八、强化督查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根据春季学期有关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组织开学检查和自查工作。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要以开学为契机,深入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和薄弱学校、农村小学、教学点,检查开学情况、教学工作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帮助学校协调解决困难,帮助师生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厅将在近期组织人员赴各地检查指导开学工作。请各市于3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全区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统计表》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马月好、卢贵昌,联系电话:0771—5815212、5815488邮箱:gxywj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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