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德保政府网 2018-03-28 16:58   点击:11283

                  德烟专[2018]许收告字第4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因无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视为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451025100078

德保县南隆玉行

甘顺作

德保县城关镇南隆新福街8号

451024152116

德保县黄尚志副食品店

黄尚志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隆盛社区百龙屯1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烟草专卖局

 2018年0328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原站阅读][举报内容] [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