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办发〔2018〕16号关于印发德保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德保政府网 2018-03-21 11:44   点击:15282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保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0

 

德保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提升管理效能的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三五规划,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系统,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数据要求,统一上图入库,统一监管考核,逐步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区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为建立健全全面全程监管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和评价考核,动态掌握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提供基础支撑。

二、工作目标

形成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机制,将全县范围内建成、已验收、在建和已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达到全面全程、动态管理的要求。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确保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落地。

三、组织实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以县为单位。依据年度土地遥感监测成果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将高标准农田的相关指标信息,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统一上图入库。

(一)各部门收集汇总本部门项目信息,统一明确上图入库项目范围。各部门收集本部门符合《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4号)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通过不同建设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开展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具体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土地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项目、其他高标准农田项目等。十三五时期按照立项、实施、验收等项目管理程序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将项目计划、实施和验收阶段信息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二)项目标绘。县级各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向县国土局提交项目实施范围、主要工程量、建设成效等基本信息。县国土局统一汇总整理后,以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等作为工作底图,标注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图件,如有项目区范围重叠的,须提交县人民政府审核。各项目区实施范围经县人民政府统筹认可后,再由县国土局负责统一项目标绘,需要现场补测项目实施范围的,由县国土局组织技术单位开展测绘工作。

(三)实地核查。根据县国土局提交的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图件,县级各有关部门各自组织业务人员对标绘项目的基本信息、实施情况等进行实地核查。

(四)审核确认。县级各有关部门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对相关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相关的表格数据及图纸等纸质信息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确认后统一汇交到县国土局。所有审核确认材料纸质件一式6份,其中,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各留存1份,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对口主管部门各1份,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对口主管部门各1份。

(五)项目审核汇总上报。县国土局统一审核汇总全县所有项目信息资料后,报送县人民政府进行复审。县人民政府复审同意后,行文上报市级人民政府。

(六)信息共享。国土部门定期汇总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信息情况,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力争实现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信息实时共享,及时全面提供有关图表、数据,以满足各部门动态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需要。

四、工作安排

(一)2016年以前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

1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20181—20183月)。

县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2016年以前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料,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图等基础上,标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确认本辖区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程量、建设成效等。

2项目标绘(20183—20184月)。县国土统一汇总整理各部门提交的项目初步信息后,以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遥感影像等作为工作底图,标注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图件。需要现场补测项目实施范围的,由县国土局组织技术单位开展测绘工作。

3实施范围核查(20184—20185月)。县人民政府组织核查本级各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范围等相关信息,因实施范围重叠等原因影响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确定重叠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所属建设部门。

4上图入库(20186—20189月)。

县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经县人民政府审核的项目建设信息,统一提交县国土局后,由县国土局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统一进行上图入库。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汇总上图入库信息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初审。

(二)2016年以后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每年610日前及1210日前)。

县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程序,将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阶段建设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并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上报市人民政府初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共同责任,统筹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国土部门会同发改局、财政、水利、农业、糖办等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国土局牵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糖办等负责协调并配合县国土局,按照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信息统一入库工作,对本部门主管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进行业务指导及成果审查,对本部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总责。

)强化监督指导。国土部门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入库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的有关乡、县直部门要及时整改到位。

)纳入考核目标。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国发办20158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成果,结合各部门相关监管情况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考核结果纳入各乡人民政府考核责任范围,并落实相应奖惩措施。

)推进技术保障。本项工作采用统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国土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县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确保技术力量,注重业务培训和技术提高,落实专人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并于2018315日前将名单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备案。

)严把信息质量。要建立并完善统一上图入库工作信息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统一上图入库信息质量的审核,确保图、表、册、库数据一致,信息完全、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或篡改成果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业务培训。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多种形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业务培训。

)落实工作经费。按照事权管理原则,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解决。要统筹安排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经费足额落实到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0日印发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原站阅读][举报内容] [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