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保县2017年脱贫攻坚烤烟产业政策兑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德保县2017年脱贫攻坚烤烟产业
政策兑现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7年德保县脱贫攻坚烤烟产业“种植大户土地流转资金补贴政策”“实行脱贫帮扶激励政策”等政策兑现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抽检核验,全面核实确认2017年烤烟种植情况,准确无误兑现发放2017年脱贫攻坚烤烟产业“种植大户土地流转资金补贴政策”“实行脱贫帮扶激励政策”项目资金。
二、补贴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德保县2016—2018桑蚕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等20个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6〕17号)文件精神,实行激励政策,激发种植烤烟积极性。即:
(一)实行脱贫帮扶激励政策。对贫困户自行发展种植烤烟1亩以上,按贫困户当年实际上交烟叶税总数的50%返还。
(二)实行种植大户土地流转资金补贴政策。对种植大户(种植25亩烤烟以上,含25亩)给予一定土地流转资金补贴,具体为:在本村通过流转土地种植烤烟的,给予补贴80元/亩;跨村通过流转土地种植烤烟的,给予补贴100元/亩;跨乡通过流转土地种植烤烟的,给予补贴120元/亩。
三、时间要求
上述激励优惠政策在2018年3月31日前兑现。
四、核验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核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钰郢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陆广涛 县烟办主任
蔡庆有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黄传亮 都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岑常财 那甲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翠美 足荣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宜引 隆桑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睿 燕峒乡人民政府乡长
陆剑锋 龙光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成聪 敬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陆海浪 东凌镇人民政府镇长
(二)核验工作组
组 长:陆广涛 县烟办主任
蔡庆有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副组长:黄美志 县烟办副主任
黄汉讨 县扶贫办副主任
宋战锋 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蒲 琴 都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周江鹏 那甲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廖开勇 足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莫镇铭 隆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显思 燕峒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梁雪梅 龙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荣解 敬德镇人大副主席
陈 默 东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由县烟办、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产业专责小组、县烟草公司相关股室、各相关乡(镇)工作人员和烟站烟技员组成。
五、方法步骤
由县烟草公司负责提供德保县2017年烟农种植大户(种植25亩烤烟以上,含25亩)种烟面积核实表及德保县2017年贫困户自行发展种植烤烟1亩以上种烟面积核实表。
(一)按照德保县2017年烤烟种植大户(种植25亩以上,含25亩)种烟面积核实表及德保县2017年贫困户自行发展种植烤烟1亩以上种烟面积核实表,随机抽检30%的烟农进行核验,主要查验烟农烟叶种植合同面积、贫困户烟农烟叶种植合同面积是否分别达标〔种植大户面积(达25亩(含25亩)以上),贫困户烟农种植面积达1亩以上〕。
(二)抽检核验后对各乡(镇)2017年烟农种植大户(种植25亩烤烟以上,含25亩;贫困户烟农种植面积达1亩以上)的种烟面积核实及补贴资金明细进行公示。
经公示确认无误后,由县烟办委托县信用联社通过烟农账户进行发放。
附件:1.德保县2017年脱贫攻坚烤烟产业“种植大户土地流转资金补贴政策”项目抽检核验情况表
2.德保县2017年贫困户自行发展种植烤烟1亩以上种烟面积核实表
3.2017年脱贫攻坚烤烟产业种植大户土地流转资金补贴政策项目面积验收核准报告表
4.德保县2017年贫困户自行发展种植烤烟1亩以上享受脱贫帮扶激励政策项目面积验收核准报告表
5.德保县2017年贫困户种烟统计表
6.德保县2017年烤烟种植大户25亩(含25亩)以上土地流转情况统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