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桂财资〔2018〕1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紧密安排,稳步推进,于2018年4月10日全面完成我县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统计上报工作。
一是通过召开培训会和发放相关手册对国有资产报告编报依据、范围、内容、注意事项及系统操作进行了解析培训,确保全县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口径统一、方法正确,为顺利完成编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通过安排专业人员对报表填报、数据分析、系统操作等方面进行手把手指导,保障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顺利推进。三是通过股室分工合作对各单位的报表认真逐一核对,从账实、账账以及数据的逻辑性等方面对各单位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017年,我县纳入资产报表填报范围的独立核算行政机构65个,独立核算事业机构130个。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890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计119955万元 、固定资产总计55336万元、无形资产总计1676万元、在建工程总计12075万元;负债总计35229万元;净资产总计1538.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