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8年4月23日起对平孟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方式,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扶贫领域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6月30日。
二、巡察单位:平孟镇镇党委、政府、人大及所辖的民政办、扶贫办、社保所、国土所、农机站、财政所、林业站、计生办、农业技术推广站、水利站、平孟中学、平孟卫生院等镇直各单位和平孟村、孟达村、弄汤村、果梨村、旧村村、农信村、北斗村、那万村、那珍村、念井村村两委。。
三、巡察对象:镇党委、政府、人大领导班子及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村两委班子及成员。
四、巡察内容和目标
此次专项巡察围绕2015年以来扶贫领域工作,紧盯扶贫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工作作风等五个大方面开展监督,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扶贫攻坚措施不到位、执行政策走样搞变通问题,扶贫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干部推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违反群众纪律、“四风”问题反弹等问题线索,护航精准扶贫。
(一)盯扶贫工作“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察镇党委、纪委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看是否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镇党委、纪委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和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中“两个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对突出问题整治是否存在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盯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察是否存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走样问题。看在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县有关扶贫惠农政策过程中是否存在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问题,特别是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未纳入政策性低保兜低,贫困人口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对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察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重点围绕脱贫村、贫困村危房改造、水利、道路交通、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现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审批、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等问题。围绕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养殖补助,五保、低保补助,养老金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边民补助、学前教育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扶贫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着力发现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四)盯扶贫工作进度,察落实扶贫攻坚措施到不到位。看镇党委政府、镇直各单位和村两委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扶贫攻坚工作部署,制定扶贫攻坚工作计划和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有效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五)盯结对帮扶和作风建设,察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看结对帮扶联系单位和帮扶干部在帮扶工作中是不是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是不是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出现资金大量沉淀、项目严重拖延、帮扶效果较差等。看脱贫帮扶措施力不力,是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是否故意弄虚作假,授意编造脱贫数字,搞数字脱贫,让贫困人口“被脱贫”等问题。
五、专项巡察组
组 长:陆泰行 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副组长:王信力 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黄福高 县住建局副局长
莫丽红 县扶贫办副主任
闭玉仙 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王睦南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主任科员
农丰平 县财政稽查分局局长
隆 胜 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陆成记 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岑 仁 县森林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李艳蓉 县审计局干部
韦路超 县社保局干部
六、 联系方式
1.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
办公地点:平孟镇政府办公楼
举报信箱:平孟镇政府大院门口
电子邮箱:npfpxc18@163.com
举报电话:13517564338 15977616485
2.县委巡察办
举报信箱:县信访楼一楼
电子邮箱:npxwxcb@126.com
举报电话:0776—680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