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田林县2018年乡(镇)初中教师公开招聘人员(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相关规定,经在招聘会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综合报考人员的个人意愿,确定陆永裕等34人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面试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以自愿为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方式
采取现场验证方式进行。
1.复审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4日(每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2.复审地点:田林县教育局人事股
3.复审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另附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
如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全、不真实,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同时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5月5日(星期六)上午8:30。
面试地点:设在田林县城。
面试形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上的内容为准。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当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教学实施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此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体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有关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考生应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地址、交通路线和候考室场地。
(三)面试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在面试当天上午7:20报到,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7:50开始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7:50前考生必须进入候考室,7:50后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剩余签号为该考生缺考面试序号。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候考室。
(四)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百色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在拟聘用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本公告发布后,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咨询电话:田林县教育局 0776-7211485
田林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