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向困难群众发放2018年2月价格临时补贴
内容有误(纠错联系) 来源:德保政府网 2018-04-27 10:26   点击:4957

 20184月,德保县向困难群众发放20182月价格临时补贴56.87元。

 20182月,受春节消费支出等因素影响,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发布2月份居民消费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8%,已满足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按照市一级要求,我县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民政、人社和财政部门立即启动了价格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其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孤儿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19.68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临时补贴标准为每人10.52元。

 据统计,全县共计发放2018年第1期(2月份)价格补贴56.87万元,约5.1万人受益。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从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列支,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由财政预算安排;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其他困难群众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时,在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当启动条件不满足时,即终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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