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组织参加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百办通〔2018〕25号)文件精神,现推荐县民族中学参加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何婷婷、潘晶课等2位同志参加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评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8年5月16日前向县府办五秘反映情况。
县府办五秘电话:0776-3829669
附件:
1、推荐参加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评选名单
2、推荐参加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评选名单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
推荐参加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评选名单
模范集体名称 |
地区或
部门 |
简要事迹 |
德保县民族中学 |
德保县 |
在维护民族团结的创建活动中,学校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最为突出事迹有:一是学校修建了系列具有民族文化元素的建筑物。校园文化最为特色的莫过于“民族柱”,我们因地制宜利用教学楼框架式结构,制作了广西十二个世居民族的简介,悬挂其上,寓为“民族之柱,支撑国家大厦”,而十二根柱子之间的空地恰好是我校举行集会、开展文体活动的地方,每每学生集中于教学楼中间开展活动时,都会身处民族文化的教育的氛围之中,潜移默化中得到民族文化的熏陶。二是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民族体育运动项目,如:绣球、竹竿、陀螺、背篓、高跷、板鞋等,每年均举行了少数民族体育运动趣味性运动会。三是创新活动形式,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将活动落到实处。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歌,会一种民族体育运动或民族舞。四是开办具有民族特色的课程,如马骨胡教学班、民族舞蹈班等,并且出版了两本关于民俗民风、民族体育的校本教材。五是建设一个民风民俗展览厅。 |
附件2:
推荐参加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评选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备注 |
1 |
何婷婷 |
女 |
41 |
壮族 |
中共
党员 |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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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潘晶课 |
男 |
44 |
壮族 |
中共党员 |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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