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桑苗扶持政策
为县种桑农户无偿提供桑苗。
二、蚕房、蚕沙池建设扶持政策
全县种桑农户,重点扶持新种桑农户每座大蚕房建设面积达25平方米以上的给予补助,补助上限至80平方米,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有条件要建有配套的蚕沙池(按5:1配套建设为宜,即建5平方米的大蚕房要建有1立方米的蚕沙池)才予以补助。南部乡(镇)的大蚕房按每平方米50元给予补助,蚕沙池按每立方米50元给予补助;城厢、坡荷、龙合等北部乡(镇)大蚕房按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补助,蚕沙池按每立方米100元给予补助。
三、小蚕共育室建设扶持政策
新建或扩建的小蚕共育点,小蚕房建设扶持。9个乡(镇)新建小蚕共育室每座建设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给予补助,达120平方米补助2万元,建筑面积不足120平方米的,按比例补助。
四、小蚕共育专用切叶机补贴扶持政策
全县小蚕共育户每台切叶机补贴1000元。
五、小蚕专用蚕匾扶持政策
向全县小蚕共育户扶持2000个小蚕专用蚕匾。
六、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扶持政策
对按符合示范点要求的示范点建设给予相应扶持,重点对年内新种相对连片的示范点进行扶持。主要补助内容为共育室蚕具、方格簇、温湿调控设备、废菌棒有机肥还田试验、配方施肥示范等项目建设。
七、桑枝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资金扶持政策
对新、老食用菌示范基地建设在生产设备、厂房建设等重要环节适当帮助解决。
八、芒果种植扶持政策
对百合、百南、平孟、百省、百都五个乡镇2014年到2016年新种植芒果农户,县政府给予无偿苗木扶持。对认真管护、长势良好的芒果园,将连续三年给予每亩补助肥料150市斤(折人民币300元)和每亩补助农药100元。芒果 (苗木扶持400元/亩;开坑扶持250元/亩;肥料扶持300元/亩,农药扶持100元/亩)
九、红顶蕉、蜜柚、百香果种植扶持政策
对2017年新种植红顶蕉、蜜柚、百香果种植扶持政策。红顶蕉(苗木扶持300元/亩,化肥农药300元/亩);蜜柚(苗木扶持600元/亩);百香果(苗木扶持300元/亩)
十、对板蓝根、山豆根种植的扶持政策
对板蓝根种植的贫困户连续3年给予每亩50公斤复合肥和玉米产量补助300元;山豆根种植的贫困户连续3年给予每亩50公斤复合肥和玉米产量补助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