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
纳入自治区“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通行政村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
1.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的,国家和自治区2013—2015年补助50万元/公里;
2.渡改桥和新建桥梁、危桥拆除重建项目,国家和自治区按每平方米安排补助资金3100元;危桥加固改建项目按每平方米安排补助资金1600元;
3.便民候车亭补助资金4万元/个。
二、油价财政补贴政策
全县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已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在运营的具体承担燃油支出的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经营者,2014年度按月计算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城市公交车辆每台每月补贴3217.02元;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为每座位每月补贴98.13元;出租汽车每辆车每月补贴1395.31元。